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二二二章 遷徙路 四

    木頭房子,有個特點,愛著火。

    這倒不是說劉玉要去主動放火。

    而是說,這事,如果他不干預。

    那麼,舊金山的金礦一旦開始開採,大量的木頭房子就是亂七八糟地建起來。而且,以性價比來說,木頭房子肯定是第一選擇。

    劉玉不會強制“泡沫”公司一定要蓋磚瓦房,那麼他們為了利益,肯定會選擇木頭建築。

    而木頭建築,加上混亂的街區、礦區的“野蠻”或者說“活力”。

    假設舊金山的金礦能開採三十年,那麼這三十年,基本上可以確定,按照幾率來講,至少也得個七八次大規模的火災。

    這是必然的。

    防不住。

    燒了就得重建。

    重建就得要木頭。

    建完了多半還得燒。

    燒完了多半還得建。

    所以,楓林灣地區,包括後世的溫哥華、西雅圖這個海灣區,就可以找到他們的“第二產業”的起步——木材加工業。

    甚至可以說,在劉玉的計劃中,楓林灣地區的非農業產業的起步發展,以及“工資勞動者”成為必須,就是靠著南邊的舊金山一次次被燒、一次次重建來的。

    這樣一來,能帶動至少七八個產業。

    比如說,舊金山挖金子,得需要糧食吧?

    糧食得運到舊金山吧?

    運糧食得需要造船嗎?

    房子燒了,得需要木材吧?

    木材砍伐完,得需要加工吧?

    這樣繞了一圈,靠著舊金山的貴金屬,一個簡單的“商業循環”也就搭建起來了。

    這裡面,劉玉只需要“高抬貴手”,不給“泡沫公司”加過多的義務、鎖鏈。

    不強制泡沫公司必須要按標準蓋房子、必須要用磚瓦房等等。

    稍微松一點監管,可以說,必然三年一小火、五年一大火。

    這貴金屬,不就流動起來了嗎?

    貴金屬一流動起來,這不就有資本跑到楓林灣來幹木材加工業、造船業、運輸業了嗎?因為有利可圖嘛。

    既是資本跑來幹這個了,那不是說,“工資勞動者”就成為香餑餑了嗎?本地人是不可能幹的,你有一群牛、百十畝地、老婆孩子熱炕頭,你扛著鋸子去深山老林去賺那點伐木錢嗎?

    既是“本地人”不肯幹,或者說,早來的不肯幹,那便需要從大順往這邊抓人來幹活。

    而既是來幹活,那麼就是領工資的。

    領工資,就得琢磨著將來買地。

    買地,就為“移民基金”增加了數額。

    移民基金增加了數額,就可以繼續移民。

    繼續移民,就能保證第一批人掙到工資去買地不幹的時候,第二批又來了——賺夠了工資,爺就不伺候了,去買官地當農民,豈不美哉?

    如此,那麼這一套“近世標準殖民術”不就轉動起來了嗎?

    兩種私有制之間的衝突,以及後一種私有制必須要消滅前一種私有制的矛盾,不就在一定範疇內被技術性解決了嗎?

    這套東西,一旦轉動起來,那麼就可以自發運轉了。

    從一開始的造船、運輸、木材加工,人越來越多,逐漸也就發展出來了製衣、褲襪、冶鐵、機械、工具、畜牧宰殺、皮革製造等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