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來世 作品

第650章 定價權(1)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外資不僅僅控制了海外資源和商品渠道,讓華夏產品、華夏資源只能廉價出售並讓華夏只能高價購買海外資源,更是逐步將手伸向國內關鍵物資的渠道,因此在華夏市場經濟初級階段渠道不暢通或者渠道被外資所控制的時候流動性不均衡給外資熱錢漁利的機會就特別多。

    為了控制各種泡沫,央行向社會收緊流動性,雖然能夠給各種投機炒作以資金的壓力,但是給很多正常生產的企業帶來的壓力也很巨大。

    投機資金炒作價格的利率承受能力一般是要大於實體生產的,在利率的誘惑下,資金的逐利流動導致投機的資金照樣充足而實業的資金就發生緊缺了,結果就使大量的華夏企業受到壓力,為了快速回籠資金不得不忍受渠道的盤剝、廉價出售和壓低庫存,導致華夏商品和華夏資源的揮淚大甩賣,而庫存低則沒有對於價格波動的承受能力,只能現貨買賣,不得不接受渠道的高價勒索。

    因此,華夏希望自己的產品和特有的稀缺資源能夠賣出好價錢的前提,就是這些企業必須要有足夠的流動性!

    而如果華夏企業的流動性緊缺,後果就是一定要被有充足資金能力的發達國家所盤剝。

    舉個例子:

    兩個世紀前,華夏茶葉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博弈也是由於華夏白銀緊缺,利率高企,一般不會少於年息40%50%,也就是四分利或五分利——就如華夏典當常說的“九出十三進”,即你當十扣一成的手續費還的時候要換十三,也就是利率達到44.4%。

    而荷蘭得到了美洲的白銀,這些白銀是美洲殖民地出產的貨物而不是貨幣,這導致雙方流動性和利率的極大不對等,因此華夏商人只能賤賣,導致華夏商人退出了全部茶葉海上交易。

    如果我們看一下漂亮國人寫的《利率史》就可以發現,西方崛起時的利率一般都低於10%,大部分時間是低於5%的,這與華夏的百分之幾十甚至超過百分之百的利率相比,二者如何能夠競爭?

    但凡學過歷史和哲學的,都非常清楚一件事——在多數情況下,所謂歷史,無非就是一遍又一遍地輪迴著以往發生的故事而已。

    而很顯然,改革開放以後,華夏的企業同樣存在著一個輪迴——在高額利率和緊張的資金面前,華夏企業沒有與外國博弈的籌碼。

    偏偏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華夏生產型企業的資金是非常緊張的,而在大多數情況下,銀行基本上不會給企業做無抵押的流通貸款,企業要抵押也要是房產等不動產,企業的存貨庫存在銀行的眼裡不算不良資產而僅在其資產負債表上減分就已經很好了,基本上是沒有貸款的可能的.

    這種情況這不但導致企業產生投資買房的畸形動機,擠壓企業的生產資本,而且維高了房市的價格,就算有房子抵押能夠取得流動資金貨款,利率也高於西方很多,而且這樣的貸款都是短期貸款,展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總之,華夏與海外定權博棄是一個長期的事情,需要大流動資金和貨物圍積做長期博棄的。

    然而一直以來,華夏的企業面臨著另一層窘境——雖然我們官方的利率比西方的高很多,但企業還是貸不到,更多的企業的流動資金只能是靠民間那種利息高昂的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