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布衣出 作品

第317章 雄霸書寫界很多年

    袁冬初的字原本就一般,在這個毛筆字的時代,這樣的字,這樣的寫法,唯一的優點就是快。

    尤其秦向儒這樣的人,在毛筆字上浸淫十多年,她能展示的,也只有速度。

    所以,當她眨眼時間便把一串字寫下,推到幾個人面前時,著實讓在場的人吃了一驚。

    就算是潘再水和張二柱,已經知道袁冬初處理業務極快。但這時,親眼見到一行字,幾乎瞬間就出現在紙面上,也是不可置信的樣子。

    秦向儒倒還好些,畢竟毛筆字也有寫得快的。就像審案時的書記官,書寫速度不遜於現在的袁冬初。

    但是,對於袁冬初一個初學寫字的人,能寫出如此的速度,卻讓他對這支筆更加刮目相看。

    “我也試試成不?”秦向儒問道。

    這哪兒還有不成的?

    袁冬初連著紙筆和墨汁,一併推到他面前。

    秦向儒大喜,連忙把筆拿到手上。

    但幾根手指比劃來、比劃去,一時間,竟沒想起袁冬初剛才是怎麼握筆的。

    袁冬初暗笑,再從匣子裡拿出一支,給他做了個示範。

    即使這樣,秦向儒也是費了老大的勁兒,握筆才稍稍有了點模樣。

    小心的沾取墨汁,再小心的用筆尖接觸紙張,一筆一劃,手勢生硬的寫了幾個字。

    寫到最後,沒拿捏好力度,手腕有些沉。紙面傳來筆尖劃過紙張的聲音,把他嚇了一跳。

    手一抖,一道不協調的粗糙墨跡洇染在紙面。

    秦向儒尷尬的抬頭,一邊把筆放回桌面,一邊說道:“我用不來這個,很難有毛筆那種圓潤順暢的感覺。”

    然後,又打量一番袁冬初寫的字,很誠實的說道:“用這個筆寫字,好像寫不出文字的風骨。”

    “秦公子有見地。”袁冬初贊成。

    人家到底是自幼讀書,又有秦睿那樣的老爸,一眼就看出硬筆和毛筆的區別。

    “我也試試?”潘再水摩拳擦掌。

    “行啊。”袁冬初笑道。

    潘再水這時是站在桌前的。

    為了顯得正式一些,他拉了張椅子過來。

    先坐端正了,又學著袁冬初的握筆姿勢,拿筆蘸墨。

    潘再水扛活兒的出身,雖然做了掌櫃,但時不時的,便會用本色再現。

    秦向儒怕他不知輕重,好心提醒:“下筆時輕一些,這是羽毛做的,嬌氣的很,千萬不要把筆尖弄折了。”

    “嗯。”潘再水虛心接受,筆尖輕輕落在紙面,緩緩滑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