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布衣出 作品

第316章 好奇

    幾個人說笑一番,院裡已經在催晚飯了。

    潘再水這才想起,他還有事兒好奇著呢。

    “袁姑娘,下半晌時,你寫單用的那個,是什麼啊?”

    “寫單?寫單不都用紙和筆嗎?”秦向儒和周彩蘭的注意力立即轉移。

    袁冬初笑著:“你居然注意到了?”

    潘再水和張二柱黑線。

    那種場面,大小姐您親自坐了一張桌案寫單,打發主顧還那麼快,我們想不注意都難好不?

    “冬初你還寫單了?”周彩蘭很驚訝。寫單這麼高端的事情,袁冬初也是認字不久,前不久還在和毛筆較勁,怎麼這就能寫單了?

    潘再水幫忙回答:“是啊,袁姑娘獨佔了一張寫單位置。用來寫字的那個……好像不是毛筆。”

    “在紙上寫字,不用毛筆?”秦向儒表示詫異。

    袁冬初被眾人盯著,坦然道:“用鵝毛做的筆,能蘸墨水。”

    “鵝毛?”眾人有點懵。

    不都是羊毫、狼毫、紫毫這些嗎?鵝毛算什麼?沒聽說過。

    潘再水兩人更加奇怪,袁冬初寫字的時候,沒見到有什麼毛啊。

    “鵝毛的筆?沒見過,我看看啊。”周彩蘭和袁冬初熟稔,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聲。

    袁冬初看看門外,“要不,吃完飯再看?”

    天色不早了呢。

    周彩蘭再次替大家作答:“不了不了,心裡惦著事兒,大家是會食不甘味的。”

    額,這成語用的……本就是粗茶淡飯,壓根就沒什麼味道好不好?

    “那就,看看?”袁冬初無奈。

    既然早晚都得看,飯前看還省點時間。若推到飯後,這種新鮮事兒說起來,估計得說到子時宵禁才散。

    婉兒去拿筆的空檔,袁冬初先做了解釋:“這種羽毛筆很不講究,寫字時,和紙面接觸也有點硬。我是以為自己習字時間太短,掌握不好毛筆的力度,所以才弄出這麼個東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卻說道:“我專門瞧過袁姑娘寫單的包裹,字跡很工整、很漂亮,應該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對於經年累月使用毛筆的人來說,她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筆字,是在太單薄、太生硬了。

    說話間,婉兒把一個長條小匣子放在桌上。

    這裡面,就是那怪模怪樣的筆了吧?潘再水和張二柱下意識的就站起來,往桌前湊了湊。

    算起來,他們是初學寫字,有著比袁冬初還痛苦的感覺:毛筆那軟軟的筆尖,搞得他們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如果不用毛筆也能寫字,說不定學起來會容易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