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二一二章 凡爾賽和約(十八)

    要不要先把大順自己的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沖毀、沖垮、改造?

    英國“圈地運動”,就是開阡陌破井田,確定了土地的排他性所有權,大順如果想走這條路,在所有權上似乎是不需要改造的。

    那麼,這條道路,實際上就不涉及一個“土地法權”問題,而只涉及到經濟問題:大順,能不能拿出給兩億佃戶和貧農的工商業工作崗位?

    《凡爾賽和約》的勢力範圍和市場內容,能為大順提供多少個以外貿出口為導向的工作崗位?未必是好的工作崗位,哪怕是去狹窄的煙囪裡清洗煙囪、去礦井裡挖煤、甚至去棉田裡搓棉花、甚至連為造船砍木頭都算上,一共能容納多少人?

    這也是李欗哀嘆的另一個原因。畢竟,《凡爾賽和約》對大順來說辦了兩件事,如果第二件事、也即外貿導向出口,能夠容納足夠多的人口,李欗是不必哀嘆的——如果那樣,那麼移民問題,就只是個華夏的未來、或者說是錦上添花。那還擔心什麼啊?人地矛盾,不考慮租佃體系對生產力的遏制,從資本主義的視角來看,也可以認為就是“我要勞動”和“沒機會勞動”的矛盾。若是出口導向和海外市場,能為兩億人提供“勞動”的機會,那麼站在資本主義的視角來看,這就沒問題,那還擔心什麼?

    但李欗不認為可以容納足夠多的人口,實際上李欗身邊的多數人也不認為可以容納這麼多。

    所以,移民問題,對大順王朝來說,這就不是錦上添花那麼簡單,而是關係到大順最主要的人地矛盾能否緩解,也就導致了“大順是大順、華夏是華夏”的分歧。

    為大順,就必須要高強度、提升一個數量級的移民。

    為華夏,那就真不用急,劉玉已經在北美和歐洲埋了一堆雷、挖了一堆坑,就算是慢悠悠地來,三五十年後已經可以確保在北美的華夏人口優勢。

    其實,大順走到這一步,走到現在這個時候,內外部的經濟運轉的那一套,用的既不是亞當·斯密的經濟學,雖然大順嘴上喊自由貿易喊的兇;也不是用的李嘉圖那一套,因為大順太奇葩了,使得歐洲根本不可能存在所謂的“相對優勢”。

    實際上,大順搞得是他媽的【馬爾薩斯經濟學】。

    即:【靠商品生產的資產者和工人,根本無法提供有效的需求。】

    【必須要保證一批“只消費、不生產”的人存在。靠這些人,才能提供足夠的“有效需求”。】

    【即,地主、官員、軍隊、食高利貸者、有奴僕的貴族等,他們只消費,不生產。沒有他們,肯定要鬧經濟危機】

    當然,對大順而言,這種所謂的“有效需求者”,也包括之前挖金子銀子挖的存金銀量極高的歐洲的消費。

    即,依靠歐洲的消費者、本國的地主士紳、軍功貴族、生員土地所有者,靠他們維護“有效需求”,來緩解危機的爆發。

    大順倒是沒有馬爾薩斯,但是有《管子》。斷章取義地來講,生員說自己的優免也有道理:你看,我們是不生產只消費的有效需求,沒有我們,東西賣給誰去?那不是要經濟危機嗎?所以不但不應該對我們取消優免、限制地租,反倒應該鼓勵我們奢侈消費,像《管子》裡說的,燒柴都要把柴上面僱人凋花,那才對呢。

    就算說讓我們這些鄉紳地主,減輕地租、那些佃戶難道就能去買棉布消費了?多半還是自己讓老婆搓,以省錢吧?所以說,是不是還不如讓我們加大租子,繼續九出十三歸,以提振消費?因為按照馬爾薩斯經濟學,或者斷章後的《管子》經濟學,我們才能提供“有效需求”,佃戶提供不了有效需求。

    地主,也不是一定都反對資產階級的經濟學,而經濟學這玩意兒,本來就是面向不同階層的“經”,一萬個屁股,有一萬種經濟學,而且似乎都說得通、邏輯自洽。地主和食利階層,也有自己的經濟學。

    這是大順的經濟基礎所決定的,雖然劉玉當初出於坑日本的想法把這一套經濟學和人口論,扔了過去,準備坑人的。

    但現在,真屬於是搬石頭砸自己腳了,出口轉內銷這麼一轉,伴隨著《凡爾賽和約》即將簽訂下獲得的歐洲市場,這套東西如今在大順倒是甚囂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