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七一二章 做成死案

    說到這,阜寧縣令又看了一眼劉鈺,心想你們軍隊出來的人,辦事就是簡單粗暴,毫無該有的水準。也就是出身好,有個好爹,要不然就你走科舉,半年就得滾蛋回家。

    殺人能這麼殺呢?這又不是戰場。

    再說多大點事啊,你要就這麼殺,天下讀書人豈不都共情這些鄉紳,只覺他們冤枉?

    本來這點事就殺人,便重了。

    你既非要給他們安這些錢糧算軍需、賑災、黃河堤壩河工類似的罪名,砍頭是夠了,可天下鄉紳必定不服啊。

    你這明顯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不就剋扣點錢糧,倒賣點役米嘛,這要是鬧起來不是天下人人自危?

    再說,就算是真有罪,那也是你陷害的呀。明知道貓吃腥,你非得把快肉放在貓身邊,貓吃肉你就打一頓,這實在說不過去啊。

    到時候,你說這事你位高權重的,反正身上一灘屎,也不差這點了。我可不行啊,日後去別的地方上當官,人家一聽我是惟新元年的阜寧縣令,我這地方官還怎麼當?

    到時候,人家再收集一下這些鄉紳修橋補路、捐助縣學、大災納米的事,說不定以後你就要被人立個跪像立在他們墳頭了。

    我可不想和你一起跪。

    “國公,前朝洪武皇帝的惡名,不都是殺人殺出來的嗎?殺人可以,但殺完人之後,還要誅心吶。”

    “於理,殺他們,真的有法可依。”

    “於情,殺他們,實在是暴虐了。所以,情之一事,關鍵在講德。”

    “以法論,下官剛才所言的給狗披麻戴孝之事,不該殺。但以情論,殺之,交手稱快。”

    劉鈺嘿嘿笑道:“這殺人誅心一詞,可不是這麼用的。《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弒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

    “按這麼講,誅心之論,我只需要給他們定個罪名,說他們有意挑唆朝廷與百姓之關係,想要引發百姓起事;故意敗壞朝廷仁德之名。甚至,其心險惡,想要故意破壞淮河工程,繼續讓安徽每年淹死十幾萬人?”

    “甚至試圖謀劃高家堰潰堤,淹死上百萬人?嚴重的反社稷行為,必要槍斃?”

    阜寧縣令苦笑道:“這種誅心罪名,就有些扯了,反倒叫人聽了覺得笑話,沒人信啊。所以說,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活用誅心之意。”

    “既是有逼著佃戶給狗披麻戴孝的,那麼,欺男霸女的事有沒有?強取豪奪的事有沒有?把這些事搬出來,是比國公理解的誅心之論更有用的。”

    “不知道國公是否知道,本朝開國之初有這麼一首逆詩。慟哭六軍俱縞素,衝冠一怒為紅顏……後面下官就不敢誦了。”

    “下官的意思,就是……呃……”

    阜寧縣令想了半天詞,才想到一個劉鈺之前用過的詞,再三告罪之後道:“呃……國公萬萬、萬萬不要發怒。”

    “下官以為,國公的……呃……三觀,對,三觀,國公的三觀和天下人大為不同。”

    “我之前誦的那句逆詩的三觀,與本朝太宗皇帝那時候的三觀,也大不同。就拿當時的聯虜平聖朝義軍一事,亦或者開關借兵為君父報仇之類的話,這在當時很多人就覺得是正常的。但太宗皇帝移風易俗之後,才普遍覺得不正常。”

    “再比如,前朝得國之正,早有說法。但於太宗皇帝之前,其所正者,指的是起事‘亂’天下的是紅巾軍,朱洪武非是先起來造反的,因為這些逆賊將天下禍亂了,他來平定天下,不是篡逆謀反,是以為正。”

    “而太宗皇帝后,言前朝得國之正,源於驅韃虜、起於布衣,此真正也。畢竟這麼論前朝,本朝才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