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六六三章 轉正

    戶政府沒錢需要改革,改哪裡?

    兩大稅種,土地稅和鹽稅,動誰比較容易?這也就不言而喻了。

    為什麼非要改,不改不行嗎?

    不行。

    兩點原因。

    運河被廢,舊的運鹽路線改變,相應的就要花錢部署新的緝私、巡查、查辦私鹽、渡口檢查等,這都需要錢。

    反正要改,不如一併改了。

    第二點,朝廷需要錢。

    修了個淮河,計劃就要投入三千多萬兩白銀,那麼營口等地的遼河、京畿地區的海河等,要不要修?西域移民,要不要花錢?東北移民,要不要花錢?持續軍改,要不要花錢?

    這些錢能不能不花?不能,因為大順有明末後遺症。

    既然一個小小的二十萬人的小部落,都差點讓神州陸沉,對邊疆地區的控制一定要不斷拓展緩衝空間,防止再出明末的事,羅剎人、蒙古人,都很危險,一定要防備他們。

    怎麼防?

    移民實邊。

    修稜堡。

    正兒八經的稜堡,一個多少錢?移民西域,一個又多少錢?

    總之,沒錢不行。

    海貿的錢,暫時不能動,因為皇帝見到了海外貿易的利潤,白花花的銀子摔在眼前,要為將來的“印度收地租、打開歐洲關稅賣茶葉瓷器”做準備,海商集團不能動。

    海商集團的壟斷權,也是皇權的尋租。現在看起來,這些海商集團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給的更多,而且也是將來對外擴張的馬前卒。

    兩淮鹽商是否也有類似於海商集團的軍事、政治意義?

    有,但都被取代了。

    西北、東北用兵,現在依靠提供後勤的商人集團,不再是鹽商。而是往羅剎、蒙古賣茶葉、賣布匹、放貸的西京、山西、京畿地區的商人財團。

    緊急財政,則被劉鈺為首的松江府財閥集團所取代了,而且效費比更高,也不會激發內部的矛盾。

    當一個勢力無法體現出價值的時候,又肥的一批的時候,那麼也就是被清算的時候。

    土地問題,理論上講,稅收效果大……但是搞不好容易炸,而且是炸的稀碎的那種炸,不敢動。

    既是這樣,皇帝對鹽政改革的目的,在劉鈺看來也就非常明確了:要稅收,要穩定稅收。

    由松江府財閥,提供緊急財政;鹽稅,則轉為平穩的穩定稅收。

    所以,這裡面的問題,和歷史上的那場鹽案,本質上類似。

    歷史上那場鹽案:鹽商有沒有罪?有,大罪。騙補、行賄、作假、貪腐。治不治?一笑置之,治官不治商,只要以後知道該把錢給誰,就沒事啦。

    換到現在,也是一樣的邏輯,只是換了種表現形式:現在來說,私鹽販子有沒有罪?大罪。需不需要嚴格懲治?不需要。皇帝開恩,讓他們轉正即可,只要轉正之後把稅交齊,就沒事啦。

    搞清楚這一點,劉鈺對史世用的“提點”,也就更加明晰了。

    孩兒軍管不管私鹽販子?

    如史世用說,他們才不管呢,孩兒軍是內部特務組織,管的是官、官鹽。

    但是,這個思路是不對的。

    所以劉鈺在寫完了給皇帝的奏疏、寫完了給松江府那邊的信之後,便和史世用說起來私鹽販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