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十七章

    九七不太明白。

    為何他的命有一天會握在旁人的手裡。

    他是野慣了的,從小摸爬滾打學了一身本事,初初嶄露頭角便打出了名聲,腰間佩一把刀便無所畏懼。

    一路向著南走,最後在繁華的長安落了腳,他自小在荒涼的北漠長大,從沒見過這麼熱鬧的街市,打心裡喜歡。

    他初出茅廬,雖記著師父的叮囑,十幾歲的年紀,也分不清誰人心懷不軌,加上住的地方在邊疆,又沒怎麼與中原的人打過交道。

    因著不知世事,是落魄過也狼狽過的。

    最狼狽的時候,他在碼頭幫人搬遠貨物,卻因著聽不怎麼懂官話,長得也有異族之相,便被旁人欺負,半分工錢都沒拿到。

    他什麼都不懂,哪怕一身武功,卻也不敢輕易動手。

    路過的人都在看笑話,看夠了笑話便一走了之,只一個小姑娘被幾個僕人圍著往船上走,經過他的時候小姑娘抬頭看了他一眼,悄悄往他手裡塞了個荷包。

    她眼睛清澈得如同山谷中的溪流,遞給他荷包的時候彎了彎眉眼,笑了一聲,聲音嬌俏如同一隻百靈鳥。

    九七愣了半晌才低頭看自己手裡的荷包,荷包頗為破舊了,上面繡的交頸鴛鴦也磨損到起毛,但是裡面有些碎銀。

    九七後來打聽到,那艘船是往長安去的,後來他便也一路往南,在長安落了腳。

    他不知那個小姑娘是否在長安,人海茫茫裡也尋不見,但是他非常努力地融入長安,官話都是現學的,讓人聽得懵懵懂懂,一知半解的,時常惹笑話。

    但是他學得很快,不久便能毫無違和感地融入長安那些兒郎裡了。

    他身手好,很快便被一個賭坊的老闆聘請過去,替人當打手,九七就這麼混跡於酒肆與街邊市坊,倒也混出些名頭。

    他生得也俊俏,因著漢胡混血的緣故,多了幾分說不出的韻味,眼角眉梢皆是風流,打街市走過,不知多少姑娘紅了臉偷眼看他。

    紅橋垂柳,濛濛細雨,白衣少年意氣風發,頭髮用玉冠高高束起,腰間是用銀絲繡了暗紋的束帶,腳踏青底薄靴,眉眼輕薄,哪個姑娘見了不動心?

    賭坊離著煙花之地不遠,莫說他因著練武鍛鍊成的那副身量,光是他那張皮相,便不知多少姑娘哪怕是不要錢也想與他春風一度。

    騎馬倚斜橋,滿樓紅袖招,端得上風流不假。

    他脾氣又好,說話也討人喜歡,哪怕是對樓裡的姑娘也沒有看不起,沒有架子,也常幫著樓裡打發幾個宵小之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