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橋頭 作品

第十八章 戲諫、法辯(六)

    知府被罷了職。出於朝廷的考量,南京乃國之重地,不可輕易派人,故需在中書商議,權使萬和順知南京府事,控握一方。但對他來說,兼任知府絕非好事,這意味著他得直面令他厭倦的衛懷等人。王爺本就有些焦頭爛額,今日復橫添一事,更令其心煩意亂。

    思和書院也在此日解了封禁,又開招學生,一如往日之盛。衛懷又聽夏元龍說了蔡賢卿奮死相救之事,遂深念彼情,將一封書信連著五十兩銀子,寄到蔡賢卿的寓內。蔡戲子怕招致郡王懷疑,不敢收受,只留得那封書信,將銀子俱寄了回去。

    衛懷接了銀子,還與楊、夏二人嘆道:“我本以蔡公為一介戲子,必是陰奉陽違、貪贓受賄之輩,不屑與語;誰想他不計報酬,以命相助,真不知其仍有此慷慨之心也。”夏元龍雖知蔡賢卿此舉是為避禍免,不過不肯挑明,怕折了衛懷的面子,便只說道‘是’;他瞧了一眼楊懷繩,見他想不到此處,便略放了心。

    他們的新政在城內外又迅速地傳開來,百姓們也都樂意衛懷的新法,只是官府這塊的意見,仍是雷打不動的固執,所以新法還是一籌莫展,無從下手。衛懷極為犯難,想到夏元龍一向沉著機敏,便前去詢問他的意見。

    夏元龍不假思索,便說道:“及民不必急於求成,還需慢慢來議。我看當提一個較好推行的法度,上書請朝廷裁決;如此既不教官府難堪,又能使百姓速見成效,若有弊處亦能及時更易,進退靈便。”衛懷深以為然,乃採納其計,以‘抑豪強’為當前之緊要,遂奏表萬和順請施行此政。

    萬郡王自然不能輕易答應。他本來唸想著老老實實管幾年南京,不給皇上添半點零星的麻煩;可就這麼忠順的一位王爺偏遇上了這種不識時務的祭酒,還動他不得,叫人頭疼萬分。

    他知道若在此時鬆了口,便遏制不了這股激進的勢頭了。因此,他往思和書院回了批文,言道:‘本官無時不為國家思慮,亦深許祭酒之論。然南京百官俱眾說紛紜,斷不令行,吾雖為長官,亦不敢力排眾議,輕易裁決。本官以肺腑之言告之:汝需稍斂銳氣,勿談新政,方可避困窘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