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奇倒打一耙 作品

第二百六十四章 官制與兵制

貴族雖然可以保有大量的土地,但同樣的要上交更多的賦稅,這方面縣裡是有監督的,若是貴族膽敢私瞞,縣裡可以上報給郡守,由郡守進行罰沒。

同時,郡縣兩級也建立了完善的運作體系。郡守乃一郡之長,其主管一郡之政;郡尉次之掌一郡之軍事。太守屬官有丞﹑五官掾﹑主簿﹑督郵﹑諸曹掾史。主簿管文書,督郵主要職責是監察各縣,除督察各縣尹外﹐還管制地方的奸猾豪強﹐成為郡守之耳目。

縣之長官為縣尹,其職責是掌管一縣的治安﹑刑訟及賦斂徭役等事。縣尹之下設丞一名﹐以主文書﹑倉庫和監獄。又設尉一名﹐專管武事﹐大縣則設左尉﹑右尉各一人。又設廷掾以監鄉。縣也設置十幾個曹的掾﹑史﹐以分掌縣內的許多具體事務。

完善、高效的地方政府運轉體系是郡縣制推行以及授田制能夠順利執行的基礎,在這一點上,熊槐當初與昭陽等人商定時,不但借鑑了秦國的郡縣制度,同時熊槐自己也借鑑了後世漢代的地方官制。

在這個過程中,熊槐摒棄了許多原本帶有楚國特色的官職。他希望在這方面與中原各國漸次趨同,他以為只有這樣,以後融合起來才不會有那麼多的衝突。但同時熊槐也不敢一刀切,全部照搬他們的官職制度,他怕因此引起楚國保守派貴族的強烈反對,最後適得其反。

地方政府的官制改革在推行郡縣的過程中算是完成了,熊槐其實也有意在對中央的官制進行改革,但他以為現在還不是最佳時機,中央官制改革牽涉太廣,觸動的利益最大。一個不好,之前因為郡縣推行而積累的矛盾會瞬時爆發出來,難以收場。

最重要的是,中央官制改革一定會涉及令尹、上柱國、大司馬這些重要職位,其職權會發生變化,處理不好會讓熊槐好不容易拉攏起來的這個小圈子分崩離析。

熊槐的想法是,中央官制的改革須得細水長流式,每次改動一到兩個職位,且是從下往上的改革。

心中確定了中央官制的改革節奏後,熊槐打算明年在地方政府郡、縣兩級的基礎上完善成州、郡、縣三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