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奇倒打一耙 作品

第二百六十四章 官制與兵制

楚王熊槐二年(前327)冬至月初。

使團那邊也還沒有消息傳來,對於齊國能否結盟,熊槐心中難以確定。雖說是為了做給秦國看,可若是齊國篤定了與秦國結盟,杜赫的秦國之行也就沒有了意義,這是最壞的結果。

熊槐想想就有些惆悵,秦國佔據了丹陽,隨時可以對楚國發動進攻;魏國沒有收復汝水,捲土重來猶未可知;雖說近期齊楚之間再度爆發戰爭的可能性不大,但齊楚一日不結盟,楚國總要花費心思提防它。

這世上傻子也不多,能不能挑起秦齊之間的衝突,熊槐沒有把握。

剛穿越來時的那種智計在握、天下我有的盲目自信也日漸被時代的殘酷所擊碎。歷史的走向是各種複雜形勢疊加造成的,不是說你知道未來的走向就可以隨便改變歷史的,它有自己的慣性,也有極大的偶然性。

上官臚走後,熊槐將盟齊之事放在了一邊,開始將目光著眼於國內。

到目前為止,地方上的郡、縣兩級制基本已經推行完成,這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土地的再分配,即授田。

昭陽考慮到實際情況,也沒有采取一刀切的政策,依然將貴族、封君這樣的階層與平民階層區分開來。貴族除卻本族保有的土地之外,按丁分配的田地較之平民階層的丁要多一倍。

新法中,縣有寬、狹之分,所謂寬縣是指縣中土地相對於人口來說足夠多的縣;狹縣是指縣中土地不夠分的縣。無論貴族還是平民,田皆有永業田與口分田之分。永業田是私人財產,但是口分田卻是國有,身死則還。

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頃,其八十畝為口分,二十畝為永業;老及篤疾、廢疾者,人四十畝,寡妻妾三十畝,當戶者增二十畝,皆以二十畝為永業,其餘為口分。

狹縣所分土地是寬縣的半數,其所交稅賦當然也只有寬縣的一半。

楚國新法不限制平民遷徙,如果有想要遷徙到其他縣的平民,可以把自己的永業田給賣掉,這是私人財產,可以買賣。不過口分田就不一樣了,從狹縣遷徙到寬縣的人,必須要連同口分田一起給賣了,賣了以後,縣裡也不可能再分田給你了,到時候你只能租田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