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從周 作品

第595章 改革和叛亂

    宋代稅制,分了丁銀和田賦,田賦超過丁銀,則交田賦,丁銀超過田賦,則交丁銀。

    如今陝西土地丈量已經完成,大量的隱戶流民被清理了出來,渭北一期移民扶貧工程已經完成,二期土地開發正在繼續進行。

    朝廷的保甲法,青苗法,經過陝西地區當地士紳們的建言獻策,集思廣益,做了一些改良嘗試,如今產生了良好的效果。

    在這種大好局面下,建議中書再接再厲,同意我們將改變陝西經濟局面的觸角,繼續向上延伸——將陝西的丁銀,折算到田畝之中,按田畝收取,不在按丁繳納,以刺激陝西產生更多的人口。

    以陝西丁口最繁榮時期,一百二十萬丁為上限,以十年為期,爭取增長到此數。

    與之相應的,陝西路賦稅到時候也同樣會增長到此數,不過不再是來自丁銀,而是來自田租,來自其它方面。

    蘇油重點提到,各地都有一種極傷天和的做法——“民生子必納添丁錢,歲額百萬,民貧無以輸官,故生子皆溺死。”

    凡丁稅太重的地區,都存在殺嬰之風,這件事情實在與大宋宣傳的仁政南轅北轍,既然陝西現在有了實施捨良法的基礎,完全可以實施起來。

    舍丁稅地,在唐代就有部分官員進行嘗試,在如今北宋的蘇州,荊湖,也有官員也在摸索攤丁入畝。

    它的前提,是政府必須完全掌握土地丈量統計數據,避免隱田的出現,同時,還要避免過多的免稅田畝的出現。

    稅制,其實在中國歷史上摸索了很久,無論宋,明,清,都出現過很多問題,直到“攤丁入畝”,“官紳一體納糧”這兩條確定後,兼併雖然依舊盛行,但是已經不能影響到封建國家最重要的稅收——農稅了。

    從此後,國家有錢了,這才是穩定的基礎。

    上億兩白銀都說賠就能賠,相比之下,幾十萬貫歲幣,連毛都算不上。

    此舉在明清施行,阻力非常巨大,因為明代國策是讀書人免稅,導致大量投效式兼併的發生,大地主完全享受免稅帶來的大福利,最後國家負擔全部落到抗風險能力很小的自耕農身上,最後自耕農比例越來越少,國家破產。

    清代初期也是如此。

    如今的陝西,阻力小得多。

    首先,北宋讀書人沒有免稅的說法,只有官員才有。

    其次,官員免稅田畝有明確規定,雖然多佔土地照樣免稅的現象非常普遍,但那畢竟是沒有法理依據的。

    第三,最有利的一點,宋代商稅比例相當大,政府鼓勵工商,甚至鼓勵大宗海貿。

    官員升遷,攜帶土產進京販賣都是常態,以前在大相國寺,如今在萬貨集,甚至還開闢有專門場地給他們幹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