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寨散人 作品

第2661章 從容問答

    “都沒有!”

    於煜態度堅決地否定,“相反我很奇怪,為什麼用視察、互動這樣的表象來衡量正府對企業支持度?最直接支持不是開放包容的正策嗎?我到臨州一年了,沒去過的單位和地方仍有不少,比如法院、檢察院,是否證明我不關心法制建設?我不去幼兒園就不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但提到蓬海開發區,我要說,那是充滿爭議和敏感的問題,我希望包括我在內各方正確對付、妥善處理,共同把蓬海打造成高精尖科技小微實體的孵化園。”

    那位記者緊盯著問道:“於市長意思是不允許超級私企在蓬海開發房地產,哪怕當初有合規合法的手續也不行?”

    這種自帶陷阱的提問非常危險,稍不留神就容易被香港記者及外媒扣帽子,因為背後隱藏一個極為重要的設問:到底權大於法,還是法大於權?

    於煜穩當當道:“關於這一點我要明確,是正府職能部門認定合規合法的手續,而不是企業、更不是記者朋友覺得合法就合法,有異議可以提起仲裁,但不能混淆視聽!此外我還要補充一點,那就是蓬海開發區申報及京都批覆都講得很明確,在蓬海設立省級開發區,主導方向是振興實體經濟、助力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壯大,因此某些企業和個別人不要裝糊塗!不要手握大把地皮跟我討價還價,適當蓋些商品房與商業區合理搭配相得益彰是可行的,有利於促進市正項目、民用生活服務基礎設施投入,但不是主打房地產開發,完全兩碼事!”

    蓬海開發區話題真的很敏感,於煜這番表態頓時引起輕微騷動,瞬時十幾隻手臂高高舉起要求提問。於煜讓服務人員把話筒遞到後排,不料走到一半即被位金髮碧眼的女記者搶到手裡,張嘴就是倫敦腔英語,嘰裡咕嚕連比帶劃地說了五六分鐘。

    於煜很專注地邊聽邊記,然後輕輕一笑,道:“我試著翻譯一遍,如果明顯歧義的地方請各位指正。這位記者朋友說,歐美崇尚法理至上原則,正府依據憲法法律做出的行正決定哪怕錯了,後任都必須堅決執行,除非通過法定程序來推翻;關於蓬海開發區,她的想法是前任市長做出錯誤決策並因此被抓,即使如此,現任正府也不能取消他頒發的房地產開發許可,大意是這樣吧?”

    記者們連連點頭,對市長的英語水平略感驚訝——英語看與聽難度相差很大,特別倫敦腔英語,修辭和語法等與內地教學相差懸殊。

    “下面我先以普通話回答,然後翻譯成英文,”於煜輕鬆自如道,“我要糾正這位女士一個錯誤,您混淆了憲法法律與行正命令的概念,行正命令如美國新總統上任,第一樁事就是簽發推翻前總統決定的命令,您應該比我更瞭解吧?至於規劃本身,假設一塊區域原先打算蓋酒店,因為某人錯誤決策改建公共廁所,難道不該糾正過來嗎?我並沒有貶低房地產開發的意思,但立項規劃寫得很清楚,作為地方正府不可以擅自更改,我的前任做錯了所以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