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御紋再現

契約第二隻超凡生物的前提就是御紋再現。

在一次契約完成之後,御紋會消失一段時間,再出現時,則證明該御獸師具備再次契約超凡生物的資格。

御紋與御獸師的精神力強度有關,但是如何提高精神力尚在研究中。

有的人一兩年能出現御紋,有的人五六年之後才契約第二隻超凡生物。

宋雨的御紋在昨天重新出現,是一塊淡灰色的蝴蝶形狀。

“外公說,讓我這幾天去中心看看,能不能找到閤眼緣的。”

“一碼歸一碼吧,御紋出現了也不等於就要立馬契約。”

蘇凡覺得還是要考慮家裡原住民的想法。

畢竟,這就像二胎,如果不考慮老大的感受,以後麻煩可多了。

“順風不介意吧?”

宋雨反而疑惑地反問她:“當然不,順風為什麼要介意?”

蘇凡一五一十的說出理由:“......它們年紀都不大,很難平衡好之間的關係,你要花很多心思。”

“我贊同你最後一句。”宋雨搖搖頭,“你怎麼看待超凡生物?你覺得超凡生物怎麼看待你呢?”

“既是朋友,也是夥伴,我想可樂也是這麼認為的。”

“對啊,那你為什麼在提到老二的時候是將可樂當作孩子的位置來看?”

既然是家人,既然是夥伴,那麼在這件事情上也不應該把它放到弱勢地位來看。

宋雨秉持這樣的觀點:

超凡生物平等地與御獸師相處,雙方都是獨立的個體,因為雙向的認可而選擇並肩前行。

契約只是一種聯繫手段,保護彼此的羈絆。

蘇凡明白過來了。

在日復一日的相處中,她不可避免地將可樂放到附庸的位置上來看待,但實際上,可樂一道冰錐就能把她捅個對穿。

而她也以這樣的思維來看待兩隻甚至更多隻超凡生物的相處,可它們並不是她的“孩子”,不需要爭取她的關注從而奪回“原本的寵愛”。

蘇凡意識到區別,社會上對於它們的兩種稱呼:超凡生物,寵獸。

“也許你說的是對的......總把可樂當小崽子看了,但它確實是小崽子。”

講著講著,蘇凡自己先笑了起來,“我還是有很多思維誤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