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噩夢連連


  錢麗麗滿臉是血,尖銳狂笑的樣子,就像從地獄裡蹦出來的厲鬼一樣,讓人心底生寒!

  這娘們兒給我製造的心理陰影,怕是一生也無法抹掉了。

  我特麼差點就上了刑偵普法欄目了,而且還是最殘忍,最駭人聽聞的那種死法。

  如果她身上的屎夠多,能被判死刑的話,那就不說啥了。

  可如果只是個無期,或者說十幾年的話,那我們之間的鬥爭還沒有結束。

  換言之,只要她還喘氣,我這一生都得提防她!

  老魏報警後,不到二十分鐘,警車就來了。

  一開始,人家看錢麗麗滿臉是血,還以為她是受害者,待老魏講清楚情況後,所有人都被帶回了警局,接受調查。

  錢麗麗乾的這檔子事,已經不是簡單的非法拘禁了,而是性質極其惡劣的殺人未遂。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明文規定:故意殺人未遂仍按故意殺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所以,不說她身上有沒有屎,單這一條.....起碼也是十年以上了。

  值得一提的是,老魏這個人可太細心了!

  他和江浩還有樊剛來救我的時候,身上竟然都裝著“執法記錄儀”。

  從他們到我的別墅,發現我的足跡,一直到制服了錢麗麗還有兩個保鏢。以及......把我從冷藏車廂裡救出來的全過程,三人的“執法記錄儀”都給拍下來了。

  我腦瓜子被凍得“七葷八素”,根本沒注意這些細節。

  如此這般,減少了很多解釋的環節,錢麗麗三人再狡辯也沒用了。

  作為有過從警生涯的老魏,大大的降低了警方破案和給錢麗麗等人定罪的難度。

  而且,樊剛的動手,雖然狠,但也只是制止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的過程,相當於見義勇為。

  而吳昕雯和吳昕琳姐妹倆對錢麗麗的扭打,還有我踢錢麗麗的臉,這就屬於“防衛過當”了。

  不過話分兩頭說,在現實的司法實踐過程中,警方也不可能要求每個人都做到絕對的理智。

  而且,吳昕雯和吳昕琳還沒來得及對錢麗麗構成多大的傷害就都被拉開了。

  所以除了做筆錄外,警方只是對我們進行了簡單批評教育,就放我們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問老魏,怎麼想起來還帶個“執法記錄儀”?

  老魏則表示,以前行動的時候都帶這東西。

  作為保鏢,保護當事人,免不了和別人發生衝突,以及跟警方交涉,很多情況下有理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