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檢多爾袞 作品

第1022章 跗骨之蛆,國之不國


                 揚州。

  揚州衙門,史可法已經坐鎮此地。

  然而,此時這位南明江北總督,滿面愁容。

  “國之不國啊!”

  史可法坐在主位上,手裡端著一杯茶,茶水已經涼了,卻一口都沒喝。

  就在前天,朝廷回覆到了揚州,聲言國庫沒有銀餉,讓他酌情行文地方自籌……

  弘光皇帝,更是發來一份措辭嚴厲的口諭。

  上諭:

  “東南餉額(每年)不滿五百萬,(五個月時間)江北已給三百六十萬,豈能以有限之財,供無已之求?

  田仰與劉澤清不得全事呼籲!”

  田仰是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淮揚。

  史可法總督江北時,田仰擢升兵部尚書,負責駐防淮河的任務。

  弘光帝的這份聖旨,是藉著呵斥田仰、劉澤清等人,來數落史可法的。

  田仰是地方巡撫,劉澤清是地方軍鎮,兩者都在史可法麾下。

  朱由菘的這份聖旨,說的是誰,就可以想象了。

  史可法苦笑。

  朝臣都是什麼德行,他能不知道嗎?

  弘光皇帝給江北四鎮,撥下來的這360萬兩白銀。

  還沒出了戶部國庫,就不到200萬了。

  等到裝上準備過江的船,怕是連五十萬都剩不到!

  ——到他手上,只有區區三十幾萬兩。

  就這,還是大量以糧食、軍械等實物折算的。

  這就是國朝官場慣例!

  照例漂沒嘛!

  每一級該拿多少,都是有規定的。

  朝廷下發的對象是誰,有沒有靠山,南北的出身,是否黨人,是不是大家族,是否是別人的門徒、姻親……

  這些背景的不同,拿到的餉銀比例,也是不一樣的。

  就這,還因為他是東林大佬,能夠拿到最高規格的十分之一的餉銀。

  若是他人,怕是連五十分之一,也難以拿到!

  (這就是所謂的東林不貪汙~!

  哦~~~人家只漂沒。

  漂沒是官場陋規,不是貪汙……

  呸!)

  就這三十幾萬,史可法還不能全部發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