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過往與現在

 海風依舊,落霞滿天,海鷗飛翔於天際,劃出優美的弧線。 

 餘暉與晚霞之下,是三艘巨大的海賊船,如同白鯨的模樣,在大海上呈三角形散開,向著遠方航行。 

 為首的白鯨海賊船明顯大了一個型號,桅杆上的骷髏頭海賊旗上有著標誌性的彎月形白鬍子,這正是白鬍子的座駕——莫比迪克號! 

 白鬍子,全名愛德華·紐蓋特,出生於新世界貧窮落後的島嶼,斯芬克斯,像這個世界的大多數孤兒一樣,白鬍子自幼就開始獨自流浪。 

 為了填飽肚子選擇出海,成為海賊,依靠著強大的身體素質與巨人血統,逐漸打出名聲。 

 卻並不像大多數海賊一樣,追逐財寶與女人,自幼孤獨一人的他,更渴望一種名為“家人”的財寶。 

 之後,因為洛克斯所說的“一票大生意”來到蜂巢島,加入洛克斯海賊團,併成為二番隊隊長。 

 神之谷大戰時曾與天龍人的神之騎士團團長——費加蘭德·蓋加林格戰鬥,之後洛克斯戰死,白鬍子脫離了這個毫無歸屬感的海賊團,開始四處收起了兒子。 

 神之谷之後的第一年,1485年,白鬍子和萊克斯因為一些原因在斯芬克斯相遇。 

 那年,萊克斯16歲,白鬍子38歲。 

 兩人的命運從此交織。 

 原本交集並不深的兩人,只是因為金獅子的原因,互相見過幾面。 

 但是白鬍子不止一次地嫉妒金獅子這樣的殘暴海賊卻有萊克斯這樣的家人,所以,白鬍子對於這個年輕人的感觀還是很好的,並不像他對金獅子那樣。 

 兩人碰了面,喝起了酒,相互攀談起來。 

 那時候萊克斯已然是大劍豪級別的高手,年僅16歲,即將步入皇級。 

 為人謙遜有禮,溫和,完全不像是被強大力量所迷失的年輕人(點名基德,老沙,莫利亞),也完全不像是金獅子這個極度驕傲,殘暴的大海賊的侄子,更像是某個古老王國的優秀王儲。 

 白鬍子和萊克斯暢飲,相互攀談起來。 

 兩人聊得越來越投機,從航海經歷到世界格局,從四海大勢到家長裡短,從哪種酒好喝,到哪個牌子的船長披風更帥。 

 白鬍子極度賞識眼前的這個金髮年輕人,那一頭金髮和金獅子那頭黃毛獅子並不太像,反而像極了自己。 

 想到這裡,白鬍子愈發鬱悶,要是萊克斯是自己的兒子該多好,這麼優秀的年輕人,不能當自己的兒子真是太可惜了。 

 白鬍子並不知道的是,萊克斯的見聞色那時已然可以讀透人心了,雖然以白鬍子的霸氣可以抵擋,但是敞開心扉的白鬍子光顧著大口喝酒了,他不知道萊克斯已經知道了他想當自己的爹了。 

 “哈哈,果然逃不過嗎,碰到自己這種優質兒子,白鬍子果然當爹屬性爆棚。” 

 萊克斯內心有著這樣的奇怪想法,雖然事先知道白鬍子愛收兒子,但是真正把自己放到兒子這種位置,也是感覺怪怪的。 

 不過應該是礙於金獅子的影響,白鬍子並不想和金獅子這樣的危險人物扯上什麼關係,所以遲遲沒有開口,說出那句經典的“做我的兒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