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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遙控裝置

 第94章遙控裝置

 既然確定了要殺陳深和,那陳沉就不打算等了。

 時間拖得越久,自己的嫌疑就越大、難度也越高。

 反倒是現在這個時間點,自己的隊員重傷住院、自己剛剛結束了高強度戰鬥、且距離勐卡還有一百多公里距離的時候,才是最好的動手機會。

 那麼,擺在他面前的,就只剩下了唯一一個問題。

 問:

 如何在殺人之後,不引起其他人的懷疑?

 要點總共有三個。

 第一,沒有動機。

 第二,沒有留下痕跡。

 第三,擁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據。

 其中動機這一點,陳沉從胡狼的反應中已經得出了判斷。

 雖然只要陳深和死了,無論在任何時候,無論在任何地點,嫌疑都有自己的一份。

 但在當前這個時間點,自己的動機在外界看來,其實是相對較弱的。

 至於痕跡,陳沉是有信心絕對不會留下的,在這個監控幾乎沒有的緬北,他也不擔心自己會暴露。

 所以,最關鍵的點就在於不在場證據了。

 而他要怎麼證明,當陳深和死時,自己根本就不在勐卡呢?

 什麼收買證人啦、偽造監控啦都是假的,哪怕看上去再合理,陳家人也根本不會相信。

 唯一能讓他們不得不認同的證據只有一個,那就是:

 陳深和死後最短的時間內,自己在孟賓出現,以最強有力,最無可辯駁的方式出現。

 這個“最短”,指的是要短於使用各種載具、在最大速度下從勐卡到達孟賓的時間。

 準確的來說,至少要在一個小時之內。

 這也就意味著,陳沉必須在殺掉陳深和後的一個小時之內,實實在在地回到孟賓。

 說真的,哪怕是他把車開飛起來,也不可能做得到。

 這絕對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為這是個講科學的正常世界,沒有人會瞬移。

 但正是這樣的“不可能”,才足夠給自己製造出完美的不在場證據。

 陳沉的大腦飛速運轉,短短兩分鐘之內,他的腦子裡就已經閃過了好幾條方案。

 包括直升機撤離、水道撤離、摩托車飆車

 但毫無例外,全部都不可用。

 首先,孟賓東邊的景棟雖然有直升機,但使用太麻煩也太顯眼,只要自己坐上去,那就是黃泥巴沾身上,不是屎也是屎了。

 水道撤離的話,雖然距離可以近很多,全程只有大概90多公里,但這個時間點湄公河的水量太小,流速太低,時間上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