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豐 作品

一百一十七 相求

顧全他們回來之後,安慰了黃顯成,讓他不要把這件事當成負擔,如果趙顯軍敢追債那七萬元賭資,他們就跟對方打官司。

黃顯成嘴上也強硬著呢,但是心裡卻倍感窩囊,六十來歲了,竟然被套路的差點賠上幾萬塊,而且還吃了不少的暗虧,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更加憋屈的是他還不敢聲張,怕劉豔茹知道了之後和他鬧個沒完,所以只能藏在心裡,自己個委屈著。

趙哲在第二天就把顧全和陳浩找到派出所去了,向他們通報這件事的處理辦法。

“因為雙方都證據不足,所以我們決定不對趙顯軍和酒吧的工作人員做出強制措施;當然,也不支持趙顯軍他們索賠七萬元的消費;也就是說這件事到此為止,雙方互不追究,就此結束。”趙哲說道。

顧全一聽這話,很是生氣,直接問道:“你們調查清楚啦?我可是真真切切的聽到對方威脅我們了,怎麼能不追究他們的責任呢?”

“就是啊,趙所,你們調取酒吧的監控了嗎?事實上黃顯成先生確實被扣押在那裡了,他們也確實給顧全大哥打了電話,並用威脅的語氣要錢了。”陳浩也很不服氣。

“唉,和你們說實話吧,酒吧的監控確實壞掉了,沒有黃先生在裡面的行為記錄;其實你們應該明白,他們既然想實施犯罪,那哪裡會留下證據呢?事先一定會把監控關掉的。”趙哲嘆息道。

顧全和陳浩一聽這話,立刻就明白了這個道理,隨即也就蔫了,因為這件事沒有確鑿的證據,那真沒辦法懲治那些人。

趙哲接著又說:“其實我也感覺有問題,但是沒有證據支持是不行的;還有趙顯軍找了我們所長說情,我也只能這樣結案了;好在趙顯軍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也就不追究那所謂的高消費的費用了。”

顧全一聽這話,心裡頓時想到:原來趙顯軍背後有所長的支持啊,怪不得這麼大膽妄為呢。

陳浩也似乎聽出這話的意思了,他看了看顧全,不過也是啥都沒說;等兩個人離開派出所之後,他就去找馮梓琳彙報工作了,而顧全先回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