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中葵 作品

第四百七十九章 西洋控屍術

    說著他扭動著肥胖的身軀,衝到一排腳印側面,喘著粗氣,顯然很激動。

    “郭館長,你……你怎麼就能判斷出這是死人留下的腳印呢,也可能是……”

    他話沒說完,深顏色西裝男大手一揮:“應該……應該錯不了!你們看。”

    他雙手揪起褲子,慢慢蹲下,然後指著腳印大拇指上的缺失部分:“這是我們館把屍體運到停屍房後,給死人掛著登機牌,為了……為了便於區分,這種牌子是專門請高人設計的,當時……當時還是我找的人。”奇書

    “什麼?你說這是停屍牌的痕跡?”

    “不可能錯啊!”這形狀……這大小……我根本就不需要看第二眼。”

    “難道是丟失的那兩具屍體留下的腳印?”

    秦主任喃喃道。

    “沒錯!屍體正是自己走出去的,被控制著。”道濟的聲音突然變得很洪亮,震得我左耳嗡嗡響。

    “那是什麼人乾的,弄兩具中年男人的屍體能幹啥?又不是女屍……”

    蹲在地上的深顏色西裝男額頭和鼻尖上已經佈滿了汗珠,他嘟囔著,費力站了起來。

    我聽明白了他的意思。

    女屍值錢。

    男屍沒用。

    至少在大部分農村地區,這算是普遍的規律,甚至某些地區的女人死了還要比活著值錢,因為死了可以“買幹骨”,有的地方也叫結陰親,當然還有個更官方的稱謂,叫暝婚。

    古代人的死亡率高,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

    相傳,在漢朝,陰婚就已經開始了。

    歷史上比較有名的陰婚,是曹操為兒子曹衝操辦的——也就是小學語文課本上稱象的小曹衝,這位少年天才十三歲就因病去世(也有說是被曹丕害死的,新版“三國演義”便是採用這種說法)。兒子死後,曹操悲傷萬分,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為曹衝的妻子,把他們合葬在一起。

    唐朝時期,陰婚就廣泛存在了,宋代的一些志怪中可以找到相關的記載。宋元明清直至民國時期,陰婚習俗一直盛行,相傳蔣介石的弟弟也曾配過陰婚。

    流傳在桂西的馬山、上林一帶。《嶺表紀蠻》曾有這麼一段記載:“隆山(今馬山)土俗,子死後,家若不安,即擇一年齡相當的女屍,與之合葬,謂子得偶,不再為祟於家庭。斯時,親朋必賀。男女兩家亦各以姻誼關係,聯為戚好。如此者,謂之‘暝婚’。”

    據說,過去某家有男子,年紀已到婚齡(一般是十三四歲以上),未曾娶妻而死。死後家中不斷出現災難,巫婆仙姑認為死者鬼魂作怪,要求父母在陰間討個媳婦。

    於是找個末出嫁而死、年齡相當的女屍,兩家經商定,送一些禮錢女家備酒席,並擇日派人把女屍遷到男屍墓坑合葬。在送女屍過程中,有道公在前引路,送葬者不是哭啼,而是吹打,其場面猶如娶親,甚為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