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雪 作品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不養別人家的野種

 夫妻這件為了這點小事就大打出手,鬧到喊打喊殺的地步,那也不值得了。

 於是就有人勸林史兩口子,“瞧你們都嚇到孩子了,趕緊回家吧,別在外頭丟人現眼了。

 林小曼哪裡會打無準備的仗。

 既然今天挑了個頭,她勢必要往林史心上插刀子的。

 林小曼又嬉笑道:“這麼說,你們早在結婚前幾個月就在一塊了?林史同志,想不到你一把年紀了,玩的倒是花花。”

 林史一張老臉漲的通紅,過去他訓斥林小曼不守婦道的話如鞭子一樣狠狠地抽打在他的臉上。

 王豔梗著脖子,在心中暗自竊喜沒有把柄落在林家人手中。

 “對了,這麼說來,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林小曼言笑晏晏 ,“你們結婚前幾個月,某天晚上我無意中瞧見王豔同志和一個男人去了隔壁村的山裡,當時我還納悶王豔同志半夜出去做什麼。現在想想……原來那個男人是林史同志啊。想必你們在那個時候就有了首尾了吧。”

 半夜?男同志?隔壁村的山上?

 林小曼寥寥數語,讓林史同志臉色大變。

 他什麼時候半夜和王豔去了隔壁村的山上了?

 壓根沒有的事!

 小河村又不是沒有山,又不是沒有小樹林,他稀罕王豔用得著跑到隔壁村去?

 事實上,他也從來沒和誰半夜往隔壁村跑!!

 原來王豔嫁給他,村人都說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當時他還不樂意,認為自己只是歲數大了點,自身魅力還是有的!

 畢竟,王豔要是沒看上他,哪裡會上趕著往他懷裡撲……

 現在再細想一下這件事,林史眼珠子都要瞪出來了。

 他腦子裡馬上湧出一個念頭,王豔和自己偷偷摸摸只是一個幌子!

 還有,還有這個丫頭片子也很大可能不是自己的種!

 一年前的事了,王豔也記不清了。

 當初她和好幾個男人眉來眼去,打的火熱,早就忘記這些細節了。

 去隔壁村?好像去了。

 半夜麼?好像也有那麼一回事。

 至於是不是林史,也不那麼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