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白杜五郎 作品

第226章 每個兇手


                 一樁樁案子審過。

  有鄰里因口舌之爭,毒死了對方的豬;有洛水上的商船對撞,要對方賠貨物的;

  有兄弟爭家產的……薛白始終端坐在公案後方,沉穩得讓人忽略了他的年紀、以為這是一個老於刑名的官員。

  如此,接連開堂審了三日,堆積的卷宗已只剩一半。

  到了第四日,午間草草用了飯,薛白開始審一樁追勞役的案子。

  縣中有一個名叫陳孩兒的少年,戶籍上是十五歲,但長相十分老氣,被鄰居舉報隱瞞年齡想要逃勞役。因《戶令》規定,男子滿十六歲者,要承擔一部分的徭役。

  “我哪有十六?那你怎不說我二十一歲了、該交丁稅了,不就是怨我說話毒嗎?

  “你阿爺生了你,一年後才落籍,我怎不知?”

  “縣尉,她說我阿爺生了我,可我是我阿孃生的。”

  “縣尉你看他油嘴滑舌的,多壞.…”

  忽然,縣衙外響起了鼓聲。

  “咚。”

  殷亮起身看了一眼,道:“少府,有人敲了堂鼓。”

  偃師縣衙外確有一面大鼓,名為“堂鼓”,用來升堂時敲鼓聚眾,或百姓有緊急事務時呼喚縣官。

  若是冤情,倒不必擊鼓,直接遞狀紙就可以。

  “咚,咚,咚。”

  此時在堂外擂鼓的是一個不知年紀的孩子,髒兮兮的,骨瘦如柴,唯有一雙眼睛十分靈動,一邊擊鼓還一邊轉頭四看。

  直到趙六趕出來,喊道:“別敲了,你有何事到公堂說便是。”

  說罷,他捂住了鼻子,嫌這孩子身上有一股餿味。

  “今日是新來的縣尉在審案嗎?”

  那孩子卻不進去,反而這般問道。

  “嗯”

  我聽聞這位縣尉也為民作主,審案子,肯替苦哈哈考慮?”

  趙六心想,王縣尉來時不也是這般嗎?卻有幾時長久

  他遂淡淡點了點頭,讓這小子愛進不進。

  那孩子再次四下看了一眼,猶豫片刻,倏地竄進了縣衙。

  公堂上,前一樁案子正在讀判文。

  “偃師縣人氏陳孩兒,貌高而年小,悉依籍書......”

  薛白麵無表情念著,心想這案子怎麼判都有依據,但若遇到急於徵徭役的縣官,陳孩兒一家負擔又要重了。

  而當普通百姓都懂得可以通過狀告鄰居“隱齡逃役”以洩私憤,可見這是一告一個準的,那有多少十四五歲的少年開始服徭役,有多少十八九歲的青年開始交租庸調了。

  “拜見縣尉。”

  判文才唸完,一個瘦小的身影已跪倒在公堂上,喊道:“請縣尉為草民作主。”

  “起來說吧,何事?”

  “草民任木蘭,汝州人氏,自幼是孤兒,在漕船上做事。狀告奴牙郎郭阿順,見草民無依無靠,造假身契強搶草民,販掠賣良人之罪。”

  堂上眾人此時才意識到這是個女娃。

  數日以來,她是告狀者中口條最清楚的一個。

  薛白招過齊醜,吩咐道:“你去將郭阿順帶來問話。”

  “縣尉,小人不知郭阿順是何人。”

  “讓我的人陪你一起去。”

  齊醜臉色一變,叉手行禮道:“喏。”

  “任木蘭,且先在旁等候,下一樁案.….”

  “縣尉。”郭渙起身,道:“稍歇一會如何?”

  “好。”

  薛白起身,與郭渙轉到公堂後方說話。

  任木蘭見此情形,有些不安,但看那錄事老頭長得和藹可親,稍放下心。

  反正現在也逃不了。

  “小老兒略知一些事。”郭渙道,“這郭阿順是個家僕而已,他主人郭元良,乃是鉅富郭萬金的次子。”

  薛白道:“既然只是一個家僕,我審一審,應該不要緊?”

  “當然,但此案大可不必審,一個逃奴而已,縣尉說一聲,那奴牙郎也就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