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河 作品

第162章 城裡人與鄉下人

 金國時,地方上出現了一個新的管理機構——“錄事司”。這是設置於各府、節鎮治所,以掌管城中民事的衙門。其地位,與“縣”相當。

 蒙元沿襲這種設置,也在一些人口密集的路、府治所城市區域內設立錄事司,專門管理城區百姓。

 這種機構,相當於後世市級政府下的“區”政府。由此,在歷史上首次出現了城市與鄉村的行政區隔。

 錄事司只管城裡的事務,城外鄉下百姓歸諸縣管轄。

 在此之前,中國的城鄉分隔其實並不太明顯。千年以來,所有的朝代都重農輕商,農業被視為國家之本,而王朝權力“不下鄉”的現狀,使鄉村的農民在某個方面,其自由度遠遠超過城市的居民。

 而城市中真正有權有勢的居民,其實是擁有大量田產與僱傭農的大地主。城市不過是他們攫取權力與財富的舞臺與渠道。城市中大多數的手工業者以及地位低賤的商人,則是這些大地主收割利益的工具。

 這也導致了所有在城市裡生活的人,都向往著鄉村的生活。或者說,嚮往著可以在鄉村擁有大量田地的生活。

 元朝重商,當商人的地位被無限提升之後,在城市中財富積累的速度便遠遠超過了鄉村。土地不再是必須的資本,而在城市之中居住與生活,則成為了地位的標誌。

 城裡的人不再想出去,城外的人卻爭破腦袋想往城裡擠。

 鄙視鏈自此形成。

 在廣州這種歷來重商的城市之中,城裡人對城外人的鄙視,尤為明顯。

 只要在城裡沒有房子,無論是曾經的文人,或是隱居的官宦,還是依然靠著耕作求活的農夫,統統都被稱為“鄉下人”。

 這種鄙視,有時讓人很難理解,可是無論城裡的居民還是城外的百姓,都迅速地接受了這種鄙視與被鄙視。

 就像是絕大多數人都無法理解,為什麼南人會被北地漢人鄙視,漢人卻會被色目人與蒙古人鄙視一樣。無論理解還是不理解,鄙視者與被鄙視者,都默默地接受了這種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