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844章 拆房頂和開窗戶(六)

    真要是奧蘭治的勢力徹底肅清、或者執政官這個頭銜都被廢了,攝政派想要集權,就不好看了。

    廢掉“國王”、“集權”一言、控制議會、甚至將來可能要直接監管各省、造艦……是不是,看著眼熟?

    這在那些共和派裡的激進派和分權派看來,這特麼不就是尼德蘭版本的克倫威爾嗎?

    而安東尼給現在的亂局下了定義,定義就是“絕對的自由,下一步就是出個克倫威爾”。

    這些政治正確的東西,他可不敢動,更不敢叫人看著“眼熟”。

    荷蘭的精英們,討厭和喜歡法國的分水嶺,就是巴黎斷頭臺事件。在此之前,法國是君主制的燈塔;在那之後,法國是自由平等博愛的燈塔。

    荷蘭這個以“歐洲的自由的堡壘”為國族構建的國家,對君主制的燈塔當然深惡痛絕;對克倫威爾那種“比君主制更加專斷”的護國公政體,也是厭惡到極點。

    如果驅趕走了奧蘭治派、藉機清除了奧蘭治派勢力,繼續搞聯省扯淡那一套。那荷蘭就完了。

    可要是不搞那一套,那就會被人說像克倫威爾。

    英國的君主立憲那一套,也不能學,至少現在不行。奧蘭治家族的勢力這麼大,這麼搞一旦風頭過去就是反攻倒算。

    所以,從一開始,康不怠找到他,並且將海牙慘案的細節交到他手裡的時候,他就認為康不怠給的思路他都沒法用,尼德蘭自有國情在此。

    也故而,他才會用最下三濫的手段,對人不對事,搞小報來整人身攻擊。

    目的就是一個:

    我,安東尼,以及我們攝政派中的保守派,堅決支持尼德蘭的傳統。

    堅決支持尼德蘭的立國之本《烏得勒支憲章》,對憲章中規定的、法理性的內容和文件,不會做任何修改。包括聯省議會,也無權修改憲章規定的一些東西,可以改革,但不能否定基石。聯省議會的權力來源於烏得勒支,在法理邏輯上,兒子不能否定爹,因為沒有爹就沒有兒子。

    攝政派中的保守派,認可前任大議長範思林格蘭特的政治構想,並且將堅定不移地推行尼德蘭的集權。

    攝政派中的保守派,會保衛尼德蘭的傳統與立國之本,堅定支持執政官這個位置的存在,並且堅定認為非奧蘭治族者不得稱執政官。

    但是,威廉四世有間歇性精神病,且娶了一個對尼德蘭利益有嚴重危害的英國長公主。

    所以,要麼,威廉四世離婚。

    要麼,我們攝政派中的保守派,將堅決捍衛執政官制度,但是,鑑於執政官威廉四世殿下嚴重的精神問題,我們不得不選擇空位期。我們不反對執政官制度,只是恰好此時沒有合適的執政官而已。

    如果威廉四世殿下的兒子,在成年,十八歲之後,經過聯省議會的認定,且宣示堅決捍衛尼德蘭之利益,可以考慮支持他做執政官。

    然而……

    首先,威廉四世至今沒有男丁。

    他老婆至今為止生了三,兩個死的,一個活的。前倆都是死胎,後一個活著但是個女娃。

    其次,就威廉四世這身體、就他老婆連生兩胎都是死胎的情況,還能不能生,這也是個問題。孩子夭折沒長大,這個時代很正常;但連續兩胎死胎,多半就是爹孃的問題了。

    再次,威廉四世敢離婚嗎?

    英國是威廉最大的依仗和後援,一開始他相當執政官的路線,都是準備從軍,走羅馬執政官那一套軍功路線,就是準備指揮英軍刷威望的。

    沒有英國的支持,奧蘭治派在荷蘭就沒有外援,威廉四世已經名望掃地,會在這時候再離婚徹底惹惱英國嗎?

    最後的最後,就算是威廉四世大發神威,或者找別人幫忙,生了個男孩。就現在天花的傳染率,就算神佑奧蘭治,孩子活到18,到時候已經完成改革的議會派,回不回來的也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