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二二四章 打小抄

    ()        “你們也知道,如今我有官身,朝廷裡還有許多事要管。這裡的事,我實在是管不過來。”

    “再者,我算是千金市骨,叫大家集結股本,學學西洋人的辦法,所謂人多力量大,合夥發大財。這幾年呢,盈利的錢,都拿出來分紅了。我管的太多,下決定就越擔心損害大家的利益。”

    “譬如對日貿易,倭人是發了固定的貿易信牌。一船一牌,可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不把船造的更大些?原本能裝幾千石的貨,我們為什麼就不能裝一萬石?”

    “你們都和荷蘭人打過交道。西洋人原來收過關稅,也是按照船的大小來收,荷蘭人便把船造的能裝更多的貨。其實一樣的道理,倭人每艘船給一張貿易信牌,可沒規定船多大。那咱們把船造大了不就得了?”

    “只是造船要花大錢,尤其是造大船。長久看,得利頗多;短期看,這就影響今年的分紅。既然都出了股本,也不好連決策權都沒的。可要是人人都能說上話,這又亂哄哄亂成一團,難有結果。”

    “承蒙諸位的信任,讓我一直管著這裡的事。可有朝一日我不能管了呢?凡事還是立出來規矩,按照規矩辦事才是。”

    這幾年分紅得利確實不少,造更大的船這樣的想法,也不是沒有人想過。

    如今劉鈺主動說起來這件事,又說要立規矩,眾人心裡其實都是高興的。

    規矩當然好,現在看來劉鈺是個好人,可誰知道將來怎麼樣呢?若是有了規矩,日後也少了許多的麻煩。

    而且日後若是擴大經營,是否發行新股這樣的事,劉鈺一個人就算可以決定,眾人心裡未必都情願。

    現在靠的是個人的威望和信譽,但靠個人威望和信譽必然是不穩定的。

    或許高效,但始終頭頂懸了一口劍,不安穩。

    出多少錢,就有多少說話的權力,對這些商人而言肯定是樂意的。全天下所有商人最喜歡的理想制度,就是財產加權投票制,按照錢多少,一兩銀子就說一兩銀子的話、一萬兩銀子就說一萬兩銀子的話。

    商人看來? 天經地義。

    “我是這麼想的? 咱們可以學學英人的辦法。那英國的東印度公司,是選出一些人話事。怎麼選呢? 他們是五百磅? 也就是咱們一千五百兩銀子左右算一票。”

    “所以這一次把入股超一千兩的都叫過來,大家就商量商量。咱們就是一千兩銀子一票? 兩千兩銀子就兩票。這一次我就不參與了,試著讓你們自己來吧。”

    “不過在這之前? 我先把一些想到的規矩說一說。諸位且聽聽? 要是都同意了,咱們就這麼來。要是不同意,有什麼想法就說出來,集思廣益嘛。”

    待廳堂內的人都安靜下來後? 劉鈺就把自己設想和抄襲來的一些東西說了說。

    就是要走正規化? 首先一點就是貿易公司對第三方的債務責任等問題,需要明確是公司承擔。

    按照一千兩銀子的股份一票,選出十一人的委員會,任期七年。

    股東有權召開臨時大會,只要湊夠三分之一的股本同意即可? 可以在特殊情況下罷免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