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一一一章 廷議菜市場

    廷議之初,鴉雀無聲。

    李淦坐於龍椅上,知道自己一開口就是要定調子的。

    “昨日的奏疏你們都看了吧。朕看過之後,雖覺一些話是荒誕之言,卻也有些可取之處。此人倒是有大才啊!這人叫……陳……陳什麼來著?”

    左平章事出言道:“回陛下,陳震。字長公,崑山人。此人祖上亦是忠貞之士,以偽明之使出東虜,拒不剃髮,殉天下之大節而死。與左懋第等人同葬,我朝亦有守祭。”

    “哦,對,陳震。”

    簡短的對話後,廷議中所有的大臣全都鬆了口氣,一些人的腿都硬朗了。

    這是要妥協。

    要討價還價。

    若真是要用,皇帝何至於連這個人的名字都記不住?

    顯然,皇帝記住了這個名字,只是故意這麼說,也好讓在場官員都聽到他沒記住名字。

    至於那句“雖覺一些話是荒誕之言”,更是定下了基調。

    哪些是荒誕之言?

    哪些是可用之言?

    沒說。

    所以可以句句都是荒誕之言,又可以句句都是可用之言。

    就看朝臣們願意開什麼樣的價碼,讓句句都變成荒誕之言了。

    既然知道這是討價還價,眾臣心情大好,昨夜早已經討論過兩種方案。

    若是皇帝真要用,那就以死相爭,出面力諫。

    若皇帝只是想討價還價,那就試出來皇帝的底線,大家簽訂一個無言之約:在你的底線之內,我們不搞事。

    很快,加平章事的老臣出面道:“陛下,這陳震雖有正氣,亦讀詩書,然則不知政事,實則誇誇其談。此等人,不可大用。若想用,必要歷練之後方可。”

    “再者,陳震糾集夥伴,毆打勳身良人。所謂,議罪,論跡不論心。他雖不知,但那人曾經是翼國公家僕,如今已在北疆立功,那便是朝廷的飛騎尉。”

    “我朝不比前朝,兵如丘八。太祖開國之時,更是以權將軍節制諸臣,榮恩宴時更是左武右文。這等事,若不論罪,則恐寒了將士之心。他雖不知,卻也不是脫罪的理由,至多罪減一等。”

    雙方打架的事早就已經發生,之前無一人說到這個“論跡不論心”的關鍵處。

    今日朝會一開,頓時就有人發現了關鍵點,李淦心下暗笑,卻道:“卿言有理。既減罪一等,當論何罪?”

    刑政府尚書道:“論罪,當杖二十,既不知,則輕一等,杖十。”

    “嗯。諸卿以為如何?”

    一些人把目光投向了翼國公劉盛。

    劉盛一直以來都是個老好人樣的人物,但眾人也都知道,這不過是家族已經爬到頂了,少做少錯罷了。

    這件事終究打了翼國公府上的臉面,這事誰也不好直接說這是好還是不好。真要是得罪了人,日後指不定會有什麼麻煩。

    劉盛見別人都悄悄瞟他,心道打十杖也不過意思意思。鈺兒這是準備直接讓他永世不得翻身,殺雞儆猴,我才不管是十杖還是二十杖呢。

    自己不願招惹士林輿論,但鈺兒既用了奇招破局,日後怎麼樣,那又另說。

    於是一言不發,只當與自己毫無關係,亦或者算是避嫌。

    見他如此,便有大臣出言道:“賞罰公平,無可再論。當杖十。”

    李淦點點頭,又道:“其出於激憤,毆打勳衛。不過既未打成,我看這一罪就算了吧。國朝既有太宗議政結社的遺訓,這士子議政,也不算罪。劉守常在前線與羅剎談判,此事難免有人誤解啊。”

    兵政府尚書道:“陛下,這正是之前平章事所言:陳震不可大用,誇誇其談,若用也必先歷練。”

    “雖然國朝允許結社議政,但議政者不經政事、不歷邊關,豈知祀戎之事?若趙括,尚可叫人聞言而服,如今結社所議,連趙括都不如。”

    “更有為搏名者,語不驚人死不休。以至於國朝文風,多有宋時狂癲之意,此非文壇之福。與羅剎國談判事,陳震知羅剎幾何?知羅剎都城與京城遠近?知羅剎與蒙古諸部事?知我朝出兵耗費錢財多寡?知我朝為此之戰籌備五年?”

    “一概不知,便羽扇輕搖,張嘴便是應當如何如何,徒增笑耳。”

    兵政府尚書說完,眾人也都附議此事。

    眾人都明白,如果皇帝定下的是“妥協、討價還價”的調子,那麼今天的事,就一句都不能談具體的變法,而是要直接從靈魂層面上把陳震否決掉:這就是個誇誇其談、不懂軍務、搏名的迂腐之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