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二八四章 最後的鬧劇(十)

    對於李欗的這個回答,劉玉算是基本上滿意。

    李欗覺得劉玉是在考教他。

    實際上確實就是在考教他。

    整體上,劉玉對於在湖北搞出來米禁這個事的太子,不是太看好。

    在這個變革的時代,大順需要一個“明白東施和西施的差距並不是捧心蹙眉,而是長得不一樣;東施可以輕易地把西施的動作學會,卻不可能把西施的相貌平移”的人。

    這個道理,看起來跟傻子也該知道的道理一樣。

    然而實際上,真正能懂這個道理的人,在大順,真的並不多。

    最起碼,太子就不知道,劉玉在松蘇諸多激進政策的前提,是海運和南洋米東北高粱蝦夷麥。

    知其美、知其所以美。

    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糧食這玩意兒,其實挺神奇的。

    如果說,“人均”這個概念以整個大順來說,“人均”這個概念,其實是個扯犢子的概念,人均人均,在物流、基建、運輸等能力不達標的情況下,南洋的米,並不能和河南的麥子,來個人均的概念。

    但如果說,以一省來論的話,人均這個概念就非常重要,且非常有意義。

    太子在湖北搞得激進改革,雖然說,或許後世來看,也並不怎麼激進。無非就是允許或者鼓勵農民種棉花、種芝麻。但實際上,在這個時代、在這個年月,允許農民改稻為桑、改麥為棉、改菽為芝麻,就是非常激進的改革。

    簡言之,太子在湖北的改革,觸動了湖北的“人均糧食佔有量”這個底線。使得湖北的糧食產量,完全無法達到人年均450斤的紅線。

    糧食這玩意兒,過於神奇。

    別的玩意兒吧,可能說,今天缺,那我今天不用,等著貨到了的時候再用。

    而糧食這玩意兒,不能說今天缺、今天貴,那我今天不吃不就得了?

    用馬爾薩斯經濟學來解釋,就是,缺10的糧食,並不意味著糧價上漲12,從而達到和原本一樣的銷售額;而是,會上漲到讓10的人餓死、買不起。

    馬爾薩斯說,糧食這玩意兒啊,你要是用“正統經濟學”這一套東西去解釋,你肯定會哭。缺10的糧食,絕對不是糧食漲價12,而絕對是糧食漲價到10的人餓死。

    這個,算是一個最基本的“經濟學”的東西。而顯然,太子搞得改革,完全沒有最基本的“經濟學”常識。

    按照太子所想,農民種棉花、種芝麻,換了錢,算“錢”,絕對比種糧食合算,然後用錢買糧食,豈不美哉?

    現實是,湖北種棉花、種芝麻,直接導致了湖北的糧荒,逼的太子不得不出“米禁”政策,禁止通過長江的湖南、四川米,出境,全部截留在湖北。

    對大順而言。

    傳統的“重農輕商”的真正邏輯,並不在於“想辦法讓農民改稻為桑”。

    實際上,傳統的“重農輕商”邏輯,面臨的真正問題,始終是:農民想,且非常想,且主動想改稻為桑,但是朝廷得先辦法逼著農民不準改稻為桑,不準種菸草、乃至於不要種罌粟。

    農民又不是傻子,需要朝廷來告訴,其實種經濟作物更賺錢?

    恰恰相反,很多人把農民當成了傻子,所以才會產生農民是傻子,所以不知道種植經濟作物的錯覺相反,現實是,農民不是傻子,不用高高在上者來“指導”,農民會自發地選擇種植經濟作物。反而,是政府從來都是得想辦法,讓農民不要種植經濟作物,而是去在這個“全世界畝產150斤就算高產”的時代,種糧食。

    顯然,太子,連最基本的“重農輕商”的邏輯內核,都沒弄明白。指望著他來搞改革,那完全沒戲。

    如李欗和劉玉說的,後來人、後來事。

    在這個變革的時代,一切都在發生改變。後來的人,才能根據後來的社會存在經濟基礎現實情況,用基本的哪怕可能是歪了的錯誤的方法論,拿出一個符合“道”的手段,而不是照抄“術”。

    劉玉給李欗講的那個故事,是拿三的比喻。

    把大氣蒸騰作用,比作稅收。

    國家政權,要代天行雨。

    讓雨,降到需要的地方,而不要旱的旱死、澇的澇死,最終蒸騰和降雨循環崩潰。

    這一點,李欗是認可的。

    而下一個,說靠投資移民,再從墾殖上徵稅得利反哺移民遷徙的說法,這就又是個“刻舟求劍”、“東施效顰”的問題了。

    顯然,李欗一聽就覺察出了問題,並且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一套只能假定在中原河南江漢等地,還有幾十億畝未開墾的土地的前提下,才是說得通的。

    而大順的實際情況,是可以墾殖的幾十億畝土地,在扶桑和南大洋。

    於是,這一套以墾殖增值的思路,並不適用於大順。

    而只能反過來。

    並不把墾殖作為一種可以自循環增值的方法,而是將其作為一種工商業的“邊角料”。

    很多理論要結合實際,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要把“道”,搞成本本化的照抄的“術”。

    哪怕說這聖西門主義、波拿巴主義,本身是有問題的。但即便是這些有問題的玩意兒,也不需要結合現實,中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