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二一五章 優勢

    至於說這事要說皇帝支持不支持?

    當然支持。

    皇帝又不出錢,完後還能拿5%的黃金“報效”給內帑,外加15%的國庫收入。

    第一批移民的人選,劉玉還是用了他比較擅長的“分化”法。

    黃河河道修建,是項超大工程,是堪比大運河、長城水準的巨型工程。

    黃河河道影響的人,數以百萬計。

    這裡面,固然可以分二十年、甚至三十年解決。

    但怎麼解決,這就需要“分化”。

    第一批移民,也就是“享受”不需要挖金子做“契約工”就能拿到土地的這批人,從公司的角度,得滿足兩個條件。

    會種地、會養牲口。

    踏實肯幹。

    所以,這就需要這第一批人,既不能是收租地主、也不能是窮的連牲口都沒有人的佃農。

    從“穩定”的角度,恰恰又和公司的角度重合。

    黃河河道影響的,大體三種人。

    大地主。

    自耕農、中農、小地主(大順水準下的小地主,五六十畝地、七八十畝地就算)。

    佃農、半佃半貧農。

    大地主,是反對聲最強烈的,但他們雷聲大、雨點小,也是造反意願最差的。

    而且人數最少,收拾起來容易,發一堆淄博沒鐵礦的“工商券”,愛要不要,鬧事就抓。

    佃農、半佃半貧農,是人數最多的,但也是最容易擺平的。

    簡單來說,給予未來的希望、滿足現在的生存。

    現在的生存,去挖河堤、修鐵路,給錢,足以滿足生存,比當佃農的時候掙得多。

    未來的希望,承諾將來去金礦幹五年,有工資不說,各個淘金隊的金子收益有3%是歸他們的。將來可以在扶桑買地,五年免稅、日後無徭役。

    最難擺平的,恰恰是自耕農。

    人家家裡本來有地,二三十畝,雖不多,但小日子過得也湊合。

    人數當然也不少,因為大順開國也就百餘年,山東又是被滿清禍害的比較嚴重的地方,是以一些家庭還能保證家庭生存,種地過日子也過得去。

    過得去,那便安土重遷,不願意走。

    同時,他們又是比較踏實肯幹的——佃農、貧農,不是你窮肯定因為你懶。但普通自耕農,則證明其種地水平、過日子能力,基本可以保證其勞動技能可以保證其階級不滑落。

    一般來說,二三十畝地,家裡基本會有個牲口,有最起碼的養牲口的經驗。

    而且,基本都有老婆孩子,老婆也基本比較會過日子,最起碼,不至於出現“下來麥子就天天白饃饃、青黃不接就四處討要借面”的情況——雖然聽起來好像挺簡單的,這不就是個基本的規劃過日子嗎?有了面也要和菜摻著吃,不能收穫季若地主、青黃不接時若乞丐。但實際上,這挺難的,甚至並不是每個婦女都能掌握的過日子技能。

    而且,一般來說,家裡有個二三十畝地,你讓他去下礦井挖礦、進工場做工,他們也是肯定不願意去的。

    至少歷史上到第二次工業革命,很多先發國家的工人,其偉大夢想,就是攢夠錢去當農民。

    所以說,他們是最難擺平的,也是最容易鬧出事端的,但也是最佳的第一批開拓墾殖人選——除了技能點,還有個特點,自耕農是最容易維繫秩序的。

    故而,前往北美拓荒墾殖的第一批人,就是劉玉調查研究之後,分化選出來的“黃河新道地域的自耕農”。

    實際上這是借雞生蛋,因為理論上是朝廷要修新河道,這徵地、移民的錢,得朝廷出。

    但朝廷出不起,所以只能借金礦,花的是公司大小股東的錢。

    這事,要是辯經的話,也不好說:朝廷固然說把金礦的特許經營權給了公司,那是不是還可以辯經去問,這北美的土地、礦產、森林,憑啥就是朝廷的?憑啥朝廷說不準私人幹就不準私人幹?

    所以大順這邊也不辯,直接上暴力工具:我說是,就是。我說不準私人幹,就不準私人幹。有意見,去和森林輕步兵和海軍巡航艦去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