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一八四章 國富論(六)

    這是純粹技術上的低成本徵稅方桉,要與此時的行政能力、緝私技術水平相適應。

    但現在,英國是做不到的。

    新英格蘭地區大大小小的釀酒作坊,雨後春筍一般,依託著北美、中美、加勒比、西非的市場,不斷壯大。

    英國既不敢徵稅,也無力征稅,因為徵稅意味著反抗。

    而此時的行政效率和技術水平,也決定了,要麼搞東印度公司這種東西、要麼在生產端徵稅、要麼就是如窗戶稅土地稅一般給不動產徵稅。

    比如窗戶稅,房子蓋好了,你總不能把窗戶隱藏起來。

    而在外面查窗戶,又可以減少矛盾——城堡學說的存在,使得在大街上不進門就查窗戶徵稅的行為,英國人的容忍度一般來說更高一些。畢竟查窗戶不用非得進屋查。

    這種情況下,大順提出了類似於“代收關稅”的行為,無疑在喬治三世聽來是一種可行的、靠譜的、不扯犢子、可以實現的好辦法。

    這種辦法,如果把茶葉棉布等,視作“每年六七月份在阿姆斯特丹定時刷新”的生產,那麼這就可以視作一種高效的在生產端徵稅的模式。

    至於說,這種模式,是不是“自由貿易”……

    這個,首先要定義一下什麼叫“自由貿易”。

    不過,就算再怎麼定義,這玩意兒與其說是“自由貿易”,倒不如說這就是個畸形的、尹裡奇說的那種【國際壟斷卡特爾】。

    以歷史上非常典型的國際壟斷卡特爾,1884年世界鋼軌卡特爾來做對照。

    1884的鋼軌卡特爾,是因為生產相對過剩,各國坐下來談一談,最終確定英66%、德27%、比利時7%。

    而現在大順搞得這玩意兒,確實就像是個畸形的卡特爾。

    以茶葉為例。

    原本是各國東印度公司無序競爭,各國的走私茶到處亂跑。

    而現在,大順直接壟斷了茶葉的生產運輸環節。

    在阿姆斯特丹刷新之後,全歐洲統一標準到岸價,其價格包含了統一的關稅。

    比如說,每磅徵稅3便士。

    那麼,各國政府拿到的關稅比例,就看各國賣了多少。

    也即是,歐洲各國的殖民地和本土總共有多少消費能力,那麼各國的政府就能拿多少關稅、各國的商人也就拿到多少利潤。

    各國的政府,實際上也是“盈利”的受益者。

    而各國能賣多少,取決於各國有多少人口、多少殖民地、多少勢力範圍。

    當然,若不認為這是一種畸形的卡特爾。

    那麼,也是可以認為是一種“自由貿易”。

    畢竟,到了阿姆斯特丹之後,到岸價是全歐洲統一的。

    理論上,這不就是比誰家的航運業成本更低、誰家的造船成本更低、誰家的航海技術更高,誰更有市場建設和銷售渠道嗎?

    如何解釋,不影響結果。

    誰收高關稅,那麼不收茶稅的就會往高關稅地區走私。

    這裡面的關鍵,在於大順能否保證每年六七月份,在阿姆斯特丹定時刷新?且別的地方不會刷新?

    這是兩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