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一八一章 國富論(三)

    既然曼徹斯特和蘭開夏的紡織業,不能算作自由貿易而發展起來的典型。

    那麼,是不是蘭開夏曼徹斯特的紡織業,就一定發展錯了?

    這就是個要不要把“自由貿易”作為聖經的問題。

    如果把“自由貿易”看作新時代的“聖經”,那麼很多問題就可以決絕了。

    即,因為他不符合“自由貿易”,所以即便他的紡織業有所發展,那麼也是錯的。

    一旦抱著把“自由貿易”當“聖經”的想法,往往就會產生一種很特殊的想法。

    這種想法,簡單來說,大略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

    寧可割地又賠款、要留清白在人間。

    寧可全國大失業、要合真經於四方。

    一般來說,新的學說一般會在兩種情況下出現。

    以英國為例。

    一種,是為了叼飛盤。

    典型,就是輝格史觀現狀是我很厲害,那麼我為什麼很厲害?因為我一直很厲害。

    另一種,是為了反現狀。

    典型,就是英國的自由貿易思潮。

    自由貿易理論,是非常典型的“缺啥喊啥”。

    典中典的缺啥喊啥。

    因為本國一點都沒有絲毫的自由貿易,所以才要呼籲自由貿易。

    是以,即便這個小冊子開篇的兩個“建議”,聽起來好像就非常離譜。

    但實際上,包括喬治三世在內,並不感到太過驚訝、或者太過難以接受。

    因為,這並不是他們第一次聽到類似的觀點。

    相反,他們經常聽到類似的觀點,甚至很多觀點比這個更激進、更離譜。

    聽的多了,閾值高了,再聽一聽這兩個相對英國的激進派,並不算離譜的建議,那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可接受的。

    也就是說,即便在幕後寫這個小冊子內核的劉玉,都認為這兩條建議過於離譜了。

    但實際上,英國本土的人,提出過比這個離譜幾十倍的想法,劉玉的這點小建議,壓根還排不到離譜的前列。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要理解英國為什麼會出現如此激進的自由貿易學說,或者說,為什麼說自由貿易學說在英國,和輝格史觀那種去解釋英國為何牛批的方向不同,而實際上是在激進地反英國的體制?

    要理解這一點,要先知道此時的英國是個什麼樣的國家。

    不用去翻歷史書,只是用簡單的思維去思考一下。

    在18世紀的技術條件下,一個能把財政收入收到“全國gnp的13.5%”的國家,得是個什麼樣的國家?

    實際上,這麼說吧。

    此時的英國,至少在貿易問題上,幾乎是《秦法》的理想國。

    是距離《管子》這本書,最最最近的一個現實存在的國家。

    是一個真正把把那些傳說中的嚴苛刑罰,貫徹到鄉村的國家。是一個能讓大明、大順這種皇權不下縣的帝國君主,羨慕的五體投地的國家。

    舉幾個簡單的例子。這裡暫不用基督紀年,以年號紀年。

    比如:

    。

    再比如:

    再再比如:

    如果說,這還不像是“秦法”。

    那麼,加上下面這兩條,那就絕對沒跑了。

    再有:

    這些法令,只是林林總總的諸多法令中的一小部分。

    一葉落,而知秋至。

    這還只是羊毛部分。

    若是加上鹽、木材、靛草、松脂、糧食等等,可以說蔚為大觀。

    讀懂了這些法令。

    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裡維坦》這樣的書,會由英國人寫出來。

    人只能想象自己見過的東西,沒見過的東西怎麼想?

    那些被“諷刺”為裡維坦的東方的君主制國家,不管是大明,還是大順,甚至更早的大唐大宋,真的只能說那句話:我是個屁的裡維坦?我要是裡維坦能是這個吊樣?

    甚至可以說,狗屁的百代皆行秦法,大明大順這樣的破落戶,也配說自己行的是秦法?

    讀懂了這些法令。

    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北美那群人,對“自由”如此的嚮往。

    為什麼會英國派人統治北美,是那樣的恐懼。

    為什麼富蘭克林希望把賓夕法尼亞變成王家殖民地,本來是為了更好地處理稅收和分地問題,結果賓夕法尼亞的百姓,寧可讓賓家族繼續當賓州的大地主,也反對富蘭克林讓賓州變王家殖民地的想法。

    甚至可以說,此時的英國,於法律上,嚴苛到無以復加,各種鼓勵舉報、鼓勵舉報者分享罰款。

    於經濟上,是地球上距離《管子》裡面那一套東西最近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