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十七章 木牛流馬(三)

    道理是這麼個道理,最好是肉爛在鍋裡,鐵路當然是在國內修的越多越好。是誰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這個東西。是誰的,那可以日後革命、沒收、收購等等,關鍵是這個東西要有。

    可道理雖如此,在內部做起事來, 終究要比殖民地麻煩,不得不考慮內部的利益衝突。

    這一次修從門頭溝到京城的鐵路,得罪了許多人,大體上分為三撥。

    一撥,就是南苑那些賣海柴的海戶、海民。

    一撥,是趕著駱駝運煤的,京城之前有許多駱駝,就是幹從京西到京城運煤的活,現在全失業了。

    最麻煩的一撥,就是京西的一堆和尚了。

    靜明寺、潭柘寺、戒臺寺,這幾家寺廟,可謂是鼎鼎大名。歷史上京城的煤產業,很多故事也根本繞不開這幾家在京西的大寺廟。

    裡面最次的靜明寺,那也是有大明英宗皇帝的敕碑的。

    而潭柘寺、戒臺寺等,更不必提,混的比靜明寺強多了。

    麻煩之處,就在於這裡是京城附近,而且是僧侶,劉鈺在京城束手束腳,沒辦法重拳出擊。

    更不好弄一波類似於當年在松蘇地區,利用外來人口招致的社會傳說, 搞冤假錯案,逼著和尚說謠言是自己傳的,從而沒收土地、拆了寺廟、轉移矛盾等等。

    之所以說這幾家寺廟,在京城的煤產業歷史中鼎鼎大名, 那可不是隨便說說的。

    門頭溝圈門附近, 有一座窯神廟。所謂窯神, 就是礦工祭祀的行業神,因為挖煤死亡率甚高,死人非常正常。

    而這尊窯神廟的傳說,那就非常有意思了:靜明寺的和尚開煤窯,強迫勞動,傳聞中有微服私訪的官員,被靜明寺的和尚騙到煤窯裡幹活,高牆大院、護衛森嚴,又跑不出來,最後這位官員終於逃出去了,於是嚴查了京西煤窯的煤奴問題,於是被挖煤的礦工修廟祭祀,視為保護神。

    這個傳聞多半隻是個傳說,但傳說多半來自生活。

    至少從現在已有的證據來看,明英宗後,再到滿清順治年間,再到更往後,確確實實有不少“煤窯開辦合同”存世。

    裡面畫押的“地主”一欄,明明確確寫的都是靜明寺的高僧,畢竟正常人不可能叫地主明祥、地主性還……這一看就是和尚,正常老百姓不可能起這樣的名。

    其實既然四川京城都是中國,那形式也差不多。井鹽是分成制,這邊的煤窯也是分成制:一月三十天,其中五天的產出歸和尚所有。

    這是明面上的契,陰陽契,陰契還涉及到寺廟產業免稅等等問題。

    說白了,這就是資本家一直頭疼的“土地私有制”問題。這地底下的煤,憑他媽啥歸和尚所有?還有川南的鹽,憑啥歸地主所有?

    這就是資本家和地主的矛盾。老馬說過,對產業資本而言,地主就是一群無用的累贅。

    至於潭柘寺和戒臺寺,那也是在歷史上出過“大名”的。

    歷史上京張鐵路支線修築的時候,要佔用潭柘寺和戒臺寺的地,於是潭柘寺和戒臺寺的人,憑藉和朝廷的關係,都是敕封的寺院嘛,遂找人言“轉運煤斤,恐有礙貧民生計”。

    這樣的事,類似的事,自然會在大順這重演一遍。

    這不是特殊性的愚昧,這是普遍性的反動。

    這要是在偏遠的山高皇帝遠的地區,或者在殖民地,那簡直不要太簡單。

    直接上軍隊,打砸之後,安插罪名,就像劉鈺在松蘇地區辦那個謠言案一樣,屎盆子扣上,批臭弄臭;或者狠一點,直接土地全部法理上官有化,就像是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搞得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