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七八零章 破立之困(一)

    轉載請註明出處:

    正如林敏和他的幕僚們所疑惑的那樣,這一次搞對揚州生員的羞辱,好像於施政上並無意義。

    實際上伴隨這運河被廢、海運興起,揚州的城市地位的下滑、以及鹽業改變重心等未來,已經不可避免。

    這種廢運河、換鹽場之類的涉及全國,涉及朝廷的中央政府的政策的問題,本來也不是幾百儒生所能阻擋的。

    劉鈺在蘇南搞動靜更大的土地稅改革,面對一萬多生員士紳,還不是棍棒毆打再給甜棗,很容易就解決了?

    要是連這種朝廷的中央政府推行的政策,都會被一州一府所阻擋,那隻能證明大順的中央集權已經徹底崩了。

    然而,現實是並非如此。相反,這些年皇權和中央集權都在加強。

    那麼,這種羞辱,或者說把事情搞這麼大,真正的意義,也就在於借這件事,展開一場關於經濟、儒學的大討論。

    或許,也許、說不定、大概、可能,就解決了大順破理學,但新學問遲遲立不起來的問題。

    雖然劉鈺的意識形態,和儒家基本上尿不太到一個壺裡。

    但出於理論自信,劉鈺還是希望給儒家許多機會,看看是否能夠通過自發變革和魔改,從而引著大順走向近代化。

    既然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那麼自己花了二十年改變了,至少改變了蘇南地區的一部分經濟基礎。那麼,新的上層建築是否能立起來呢?

    所以這一次,不過是藉著揚州生員反對廢鹽改墾,搭臺子、唱大戲。這些人最多也就算是戲劇開場前的那聲鑼。

    是以,這件事的發展,也算是個標準的頭輕、腳重。如林敏的幕僚所言,就算那些生員得了輿論支持,大有道理,那麼興國公就真的放棄廢鹽墾荒的改革了嗎?

    既然根本不可能,那麼這個形式本身的意義,又能多大呢?

    事情的發展,也基本上是這樣進行的。

    最終審判的那天,劉鈺就當是看了一場“為了拉攏人民,把人民的乞食袋當做旗幟來揮舞。但是,每當人民跟著他們走的時候,都發現他們的臀部帶有舊的封建紋章,於是就哈哈大笑,一鬨而散”的鬧劇。

    軍隊入城,維持秩序。

    搭好大臺,公開審理。

    林敏打著仁義大旗反仁義,嗓門調子比那些揚州儒生起的還高,認為揚州儒生說的大有道理,就要在江蘇省全面恢復身份等級制、匠戶繼承製、官營匠戶制。

    揚州生員騎虎難下,只能跟著林敏起的高調走。

    但這邊,場商和草蕩持有者,已經與劉鈺達成了妥協。

    同時也在劉鈺的逼迫下——劉鈺手裡分別捏著“私煎鹽”、“盜賣官田”、“強取山澤之利”、“非法土地交易”等七八個,隨便拿出來一個都夠抄家的罪名——也與鹽戶達成了妥協。

    場商和草蕩商,獲得了入場大型曬鹽場的入場券資格。

    而他們也分出了一部分利益,給了那些把草蕩已經抵押出去的鹽戶。

    大部分鹽戶反對的根源,不是反對“拆遷”,而是反對拆遷的時候,自己的國有產權的土地抵押給了別人,使用權和所有權都不在自己手裡,沒有補償。

    於是非常滑稽的一幕也就這麼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