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七七六章 爭功(五)

    幕僚的話,已經說的不能再明白了。

    改革,改變、變動、變法,得有目的。

    那麼,在生員、科舉等問題上做文章,目的是什麼呢?

    如果說,目的是為了選拔真正的、有才能的、懂實學的、所謂的不拘一格降人才。

    那麼,到了縣學時候,再搞分齋教育,已經毫無意義了。

    成為生員的平均年齡,最小也得個十七八、甚至二十來歲了。都這個歲數了,再從頭學那些已經嚴重分化的、專業化的學科?那能學出來什麼?

    所以,改革絕對不能以教育更全面的人才為目的進行改革。因為那意味著要改變全國的科舉制度、改變全部的私塾教育為學校教育。

    誰敢這麼改,誰死。

    而且也根本沒錢這麼改,現在縣裡官學收的是生員,而考中生員之前的教育要麼是靠私塾、要麼是靠族學、要麼是靠自己家裡請的西賓、要麼是靠家學,很少一部分是靠義學。

    要改成全面的學堂教育,別的不說,錢從哪來?少建一些,那麼誰能入學、誰不能入學?

    這和劉鈺辦的那些實學的義學不同,那邊的義學,從第一天入學就講的很清楚:你們都是邊緣人,是做不了官、考不了科舉的。

    而要是辦成從小學堂就開始的分齋式的、以經學為主的生員考試前的教育模式,是要考科舉、是要做官的。

    再說了,像是治水、工程、建築、土木、軍械、農學、冶金、航海、測繪這樣的賤人之學,大順此時也並不缺這方面的人才。

    既然改革絕對不能以教育更全面的人才為目的,那麼分齋教育這種就壓根不要去考慮了。

    那麼,剩下的目的,無非兩種。

    一種,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幾十萬特權生員在基層的控制力,徹底解決從明中晚期就開始的生員政治流氓化、地方勢力化等問題。

    一種,就是假裝進行了改革,從而讓皇帝以為這邊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做出了很大的功勞,但實際上啥也沒變。

    如果是為了假裝進行了一些改革,並不是以更好地選拔人才為目的,那麼其實搞這種官學的分齋教育,也無不可。

    走個形式唄。二十歲,或者五十歲,考中了生員,再強制每個月學點別的學問。

    這樣想,似乎是有些諷刺。

    林敏嘆息一聲,說道:“我曾見過興國公派人整理的、西洋諸國對本朝的讚譽之詞。”

    “有一神父名特里格者,言曰:科舉制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制度。科舉考試選拔出來的都是最完美的、全能的人才。要考察考生的意志是否衰弱、要考察他們是否對懲罰過於熱衷且嚴苛、要考察他們是否過於寬容然若無力、也要考察他們是否對處理公務漫不經心、還要考察他們是否敲詐百姓錢財、亦要考察他們在統治上是奇才還是庸才……”

    “法國大儒名伏爾泰者,亦言:如果世界上有一個國家的人民,他們的生命權、信譽、私有財產都會受到法律保護的話,那麼這隻能是中華帝國……如果任何一個省的官員在離任的時候,得不到萬民的稱頌,那麼這個官員一定會受到嚴重的懲罰。中華帝國的法律,是唯一珍視道德、私有財產、榮譽和人民生命權的法律。而這又和他們選拔官員的制度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