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慕羲和 作品

第910章 南洋大開發(五)

    “條件什麼的,那都好說。最起碼一條,到南洋幹活能吃飽,這還不夠?”

    來收人的退役軍官給出了一個讓災民實際上並無法拒絕的條件。

    此時的世界,在後世看來是極端魔幻的。

    遙遠的地球的另一端,馬薩諸塞州的契約奴隸們,此時正在進行一場暴動,以抗議他們每天只能吃龍蝦。

    以至於殖民地政府不得不出臺政策,每週農場主不得給奴隸吃三次以上的龍蝦。

    北龍蝦、南西瓜。

    大洋之隔的這邊,大順這些並不是奴隸或者契約奴隸的良民百姓,卻在眼巴巴地盼著一碗救濟的粥,每個人的碗都不用洗,只是舔就能舔的乾乾淨淨。

    劉鈺早就和那些商人說過,在大順招人去南洋,尤其是黃淮地區,根本不用考慮所謂的“趁災年”。

    因為自從黃河南走之後,蘇北以及蘇南北部,幾乎每年都是災年。人們不會把太陽照常升起,作為一個“天賜良機”,只是作為一個必然的背景。

    這裡的尷尬之處,就在於自發下南洋去不成、墾蒙闖關東又太遠,尷尬的位置使得這裡“多餘”人口,只有大批死亡這一個辦法。

    這裡的爛傷疤,從宋朝開始到現在,歷朝歷代都沒有想著解決的。現在大順終於要開始解決這個問題,用的也是看起來頗為無情的手段。但現實就是這樣,大順一個黃淮百姓的命,真的沒有均價150兩的黑奴的一條腿值錢。

    不過,饒是如此,人一旦吃飽了,總還需要一些夢想。

    弗吉尼亞公司的種種經驗,大順這邊都是可以借鑑的。一起啃玉米南瓜的時候,都滿足;一旦有足夠的玉米南瓜了,公司也只能把地分掉,搞租賃收租來確保公司利潤。

    最終還是要分一些土地作為“希望”的。

    來收人的人販子便又講了講吃飽飯之後的一些待遇。

    前三年是沒有工資的,前三年的工資就當抵船票和這三年的伙食費了。

    三年之後,開始有工資。

    但是伙食費還是要扣除的。

    或者,可以選擇不扣伙食費,分一小塊土地,伙食自理,每天去上班賺工資。

    前者算是僱工制。

    後者其實就是變種的農奴制。

    因為分到的小塊土地,只能保證基本的生存。

    種點南瓜、紅薯、木薯之類的,保證餓不死。然後每天去種植園上班,賺錢用。

    不得不說,幹一行的人,思想都是相似的。導致了上百萬愛爾蘭人因土豆死亡的制度,他們並沒有學習過,只是無師自通。

    這也是那些決定下南洋的人和劉鈺博弈的結果,他們認為純粹的工資制,工資最低要保證人餓不死,甚至還要保證他們家裡其餘人餓不死,這樣成本更高一些。

    但如果分一小塊土地,讓他們自己解決伙食,但不可能依靠種地完成向自耕農轉變的積累,那麼各個種植園就連伙食費都免了。

    這些人也能接受更低的工資,降低成本。

    這麼多種植園,肯定是要有統一的監管法令的。

    雙方博弈之下,劉鈺倒是不在乎,這些人的命運在他們自己手裡,先把他們運過去,日後自然會想辦法爭取自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