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斤論兩花花帽 作品

第461章 權利

    “王爺說的是,”

    梁遠之低聲道,“學生一定謹遵王爺教誨,不讓王爺失望。”

    “午門斬首一百一十二人?”

    林逸再次低頭,把手裡的奏摺看完後,嘆氣道,“這些匪類原本也是平民百姓出身,大多數都是受裹挾的,本王實在是不願意枉造殺孽。”

    他壓住脾氣,差點就指著梁遠之的鼻子大罵了!

    但凡匪類,有一個算一個,都得砍腦袋!

    絕對不會冤枉一個!

    可送人上斷頭臺這種事情,他攝政王的大印是隨便用的嗎?

    這可是有上天和的事情!

    傳到民間,他這形象還要不要了?

    一個有教養的男人,就要像宋江那樣。

    當別人侮辱他、挑釁他、得罪他的時候,永遠也不氣惱,永遠保持風度,從不與人計較。

    總是表現得很豁達、很寬容。

    過後再讓李逵剁了對方全家!

    得學會借刀殺人!

    不能傻乎乎的,什麼都是用自己的名義行事!

    總之,做對了是自己的功勞,做錯了,一定是奸臣當道!

    一個合格的執政者,不說非比尋常的手段,起碼最基本的帝王術要學一點!

    否則最後被人賣了,還得幫人數錢!

    古往今來,從來不缺“挾天子以令諸侯”的事情。

    所以啊,他雖然有點飄,但是還沒有飄到“不知所謂”。

    “學生明白了。”

    梁遠之何等聰明,他一想到和王爺以前說過的那句“本王的手上永遠不要沾血”,就意會到了和王爺話裡話外的意思。

    和王爺不是不想殺人!

    作惡多端之人,不管有什麼樣的理由,一律殺無赦!

    只是不要打著他的旗幟殺人就行!

    按照他的想法,和王爺這樣做大概是想讓大梁國走向真正的“法治”,而不是人治!

    “如此便好,”

    林逸很是欣慰的道,“本王入安康城沒多長時間,這官吏都有些懈怠了,你還得發公文給何吉祥大人,整頓吏治。

    老話說,寧可葷口唸佛,不可素口罵人,有些人,滿嘴仁義道德,實際上男盜女娼,不可再慣著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