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魚之樂 作品

第126章 “妖道”于吉(4000大章第二更)

    禮物?

    看著手裡的布包,吳良這才想起一件事,曹旎好像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來騷擾他了。

    不止如此,就算在曹府偶爾遇上,曹旎也是說話輕柔有禮有數,看起來哪裡還有一絲之前的驕縱,簡直比大家閨秀還要大家閨秀,就彷彿完全換了一個人似的。

    所以……

    就像曹稟說的,這姑娘很不對勁!

    吳良才不會相信這個招惹不得的女公子會有什麼好心,還不一定沉寂了一段時間又想出了什麼么蛾子呢?

    如此想著,吳良狐疑的將布包外面的那層麻布抖開。

    呈現在眼前的竟是一雙這個時代價格僅次於“絲履”的“革履”!

    說白了就是皮靴,看材質應該是比較結實的牛皮,這玩意兒可不便宜,畢竟這個時代就算是士族也極少殺牛,因此牛皮自然要比一般的皮具更加珍貴,價格也是十分可觀,並且還不是誰想買便能買得到的。

    “這……”

    吳良有些不太懂了。

    這姑娘這次又是什麼套路,好端端的送這麼好的靴子……難道是這個姑娘懷恨在心,於是想用這樣的方式告訴我麻溜兒滾,滾遠點?

    真要是這個意思何須這麼麻煩。

    一句話的事兒,保證立刻照辦,根本不需要下這樣的血本!

    正如此想著,吳良忽然又注意到,一隻靴子裡面似乎塞了一些東西……

    吳良將手伸入靴子中一掏,竟掏出來一塊絹帛。

    絹帛上寫有一些娟秀的字跡: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縱我不言,子寧不語?!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縱我不往,子寧不來?!】

    “噗通!”

    吳良心臟狂跳了一下。

    不是小鹿亂撞般的跳動,而是巨鯤攪海般的跳動,險些心肌梗塞那一種狂跳!

    以至於他一個趔趄沒有站穩,差點跪倒在地。

    想不到曹旎居然也會改詩,而且改的是《詩經》中的經典情詩?

    甚至,通過這首改動過的情詩,吳良已經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曹旎積壓在心中的怨念!

    毫無疑問,那一定是怨念!

    縱我不言,子寧不語?!

    縱我不往,子寧不來?!

    我他喵的最近不曾主動找你說話,你他汪的就不能來找我說話?!

    我他汪的最近不曾主動找你會面,你他喵的就不能主動來看我?!

    毋庸置疑,這就是充滿怨念的語氣!

    因為在這首詩的原版中,句子末尾只是一個類似於撒嬌的“?”,而不是加強語氣的“?!”,這怨念已經溢於言表了好麼?

    畢竟,歷史上曹旎的人設本就是如此。

    她可是因為自己的夫君在外面養了幾個小妾,這在這個時代是最正常不過的事,就直接要將夫君搞死的狠人啊!

    至於這兩句前面的“悠悠我心”與“悠悠我思”直接忽略掉就好。

    吳良絕不相信只是見過那麼幾次面,而且還是很不愉快的幾次,就因為自己救了這姑娘的弟弟,她就會對自己產生什麼如此強烈的好感。

    可是……到底什麼地方出了問題?

    自己明明一直躲著這位女公子,就算不得不說話也絕對正兒八經,從來不像對待白菁菁或是那些美人一樣調戲說笑。

    怎麼這位女公子就是偏偏揪住自己不放呢?

    這到底是為什麼啊?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啊,求求您直接說出來,我改還不行麼?

    “這尼瑪……”

    吳良覺得自己應該立刻把牛皮靴送回去,畢竟自己不是綠茶婊,沒有對人家沒意思卻還收人家禮物的習慣。

    於是他果斷轉身,卻見又一塊絹帛從靴子裡面掉了出來。

    吳良再撿起一看。

    這塊絹帛上依舊有字,不過這次倒沒有改詩,而是用比較白話的方式寫了一段話:

    【吳有才:

    聽說你又要遠行,我便送你一副革履吧。

    聽母親說,你此前躲我避我,其實是尊敬我愛護我,若非母親說起,我恐怕還要晚些才能明白,因此近日我沒有再去擾你,是不忍辜負你的一品好意。

    這副革履是我的心意,你要穿著它遠行,我便心中歡喜,你若不穿……你還是穿著比較好,否則我便不會歡喜!!!】

    結尾又是三個感嘆號,威脅意味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