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酒大魔王 作品

第一千三百七十七章 步驚雲甦醒

    等到一切都準備完畢,換手臂的手術就此展開,過程當中林平之並沒有參與。他只是在安慰於楚楚。“放心好了,這對你父親來說應該是好事,不用太擔心。”林平之安慰著。於楚楚眉頭鎖著,聽著裡面那嘻嘻嗦嗦的聲音,不擔心才怪呢。只是。也改變不了什麼。她道:“為什麼一定要把手臂給砍掉?”“哎。”林平之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只是說道:“只能說是命運的安排吧。你父親恰好救的那個人,而那個人又正好是那一隻手臂的最佳人選。只能說,一切都逃不開。”“好吧。”於楚楚不再糾結,在外面準備著隨時幫忙,偶爾會挑一桶水進去。整場手術持續了很長的時間,一直到傍晚黃昏之後,疲倦的於嶽才從屋子裡面出來。他看起來相當的憔悴,嘴唇慘白。畢竟剛剛把自己的手臂給送掉,換做是任何一個人,可能都已經站不起來了。“咳咳。”他猛烈的咳嗽兩聲,隨後吩咐於楚楚:“趕緊去給我燉一鍋老雞湯,我得好好的補一補。另外,再熬一晚補藥。”“嗯。”於楚楚馬上去辦。林平之則是來到了屋子裡,看著雙臂健全的步驚雲,道:“接下來你應該算是完成了。”“咳咳。”誰知道後者居然咳嗽兩聲甦醒過來,讓林平之都沒有想到。這麼大的手速居然馬上就清醒過來了,難道是剛才痛醒了嗎?步驚雲緩緩的抬起頭來,感覺渾身劇痛,下意識的摸著自己身邊有沒有自己想要的東西。還好那一把絕世好劍並沒有被人拿走。他看起來才鬆了一口氣似的,然後眼神才觀察著周圍,要搞清楚自己身在哪裡。馬上就看見了林平之,卻沒有任何的警惕。他落得如此境地,都是因為別人覬覦自己手中的那一把寶劍。可眼前的人不會,所以他並不擔心,畢竟自己的這把劍就是對方送的。他只是想要起身,結果,發現自己斷掉的手臂居然長出來了,上面還有一些特別的紋身,一臉的意外。“所以說你運氣好啊。”林平之笑了笑,道:“剛好有個人有一隻麒麟臂,就順便送給你了。”“麒麟臂?”步驚雲顯得有一些意外,道:“難道是火麒麟?我記得樂山大佛凌雲窟,就有一頭火麒麟的存在。”“你還知道。”林平之點點頭:“是這一隻麒麟臂選擇了你,待會兒就出去好好的感謝感謝人家吧。”“嗯。”步驚雲緩緩的站起來,看起來相當的虛弱,但他似乎不打算在這裡待下去。扶著牆壁慢慢的走出去,步驚雲來到了外面,觀察了一下四周的環境,原來自己在一個小村落裡面。這時候於嶽和於楚楚也剛好出來,看見被救回來的男子立刻上前道:“你現在還不能夠亂動。”於嶽道:“先休息幾天的時間吧,否則的話,如果傷口裂開就麻煩。”“不必。”步驚雲也是一個高冷的人,同時心腸也比較熱,不打算繼續留下去。因為他知道自己在這裡待下去的話,很可能會對這家人帶來致命的麻煩。他不想連累自己的救命恩人,就想離開,結果沒走兩步就摔倒在地。於楚楚趕緊上前攙扶。步驚雲抬頭一看,發現這女子是如此的美麗,不經意之間,好像又想起了自己的初戀孔慈。他好像又有一些心動,不過立刻就收住心死。有林平之這個花花公子在,他根本不可能博得任何女孩子的歡心。於是就沒有動那種心思,撐著自己的絕世好劍,將於楚楚的手撇開,道:“我還有其他事情要做,不想在這裡待下去。你們的救命之恩我會記住的,有機會會回報你們。”說完。就要離開。於嶽不強留,看得出來,對方是執意要走,也清楚對方為什麼必須得離開。怕給自己帶來麻煩。他心想自己沒有救錯人,把自己手中的那一碗雞湯送過去,道:“這玩意兒對你有好處,你已經昏迷好幾天沒有吃東西了。喝一碗再走。”步驚雲看著那一碗湯,根本就沒有猶豫,接過來就一口飲完,也不管到底燙不燙。喝完之後感覺自己的身體更加有勁兒了,就慢悠悠的離開了村落,來到了深山裡面,打算好好的休整休整。他又想起之前圍攻自己的那些人,想想就覺得可笑。所謂的名門正派,也不過如此,打的除妖降魔的名頭,其實就只是想要得到寶物而已。他不禁想起了當年的謝遜,心想自己和他還真是有相同的命運。步驚雲走了之後,於嶽鬆口氣,幸好自己救的是一個值得救的人。他看著林平之,道:“公子,天色已晚,要不就在這裡將就一晚上吧。”“你就不怕我帶來麻煩嗎?你以前也是一個江湖中人,應該很清楚這些道理。”林平之笑了笑。於嶽搖頭:“如果能帶來麻煩的話,我現在應該早就已經惹上麻煩了。相反。我覺得你的身上有一種特別的人格魅力。”“消停。”林平之笑笑,道:“那我就在這裡留一晚吧,不過你這個當父親的心也是真大。”於嶽一愣,這才明白對方在說些什麼。原來是在打自己女兒的主意嗎?不等他說話。林平之就已經走進了屋子,並且開始吃著今天的晚飯,看起來悠哉悠哉。於嶽開始警惕,把於楚楚拉到一旁提醒:“乖女兒,你可不要被這個臭小子給迷惑了,聽到了嗎?”“啊?”於楚楚嚇了一跳,心想,爹爹,你在說些什麼呢?實在是讓女兒不好意思。不過。臉色卻有些紅,好像被鄭重嚇壞似的。於楚楚慌忙跑開,心撲通撲通的跳。彷彿剛才被提醒了一下,心底裡面的那一抹愛慕之情,似乎已經越來越明顯。她看著屋子裡面吃飯的林平之,心中有一種莫名激動。嗯,決定了,跟著他一起去江湖上面看看吧,我一個大姑娘家,總該去看看外面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