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出馬筆記 作品

第217章 拘留所


  進局子我倒是沒害怕,反正我是見義勇為,又有人給我作證,咱是佔著理的。

  到了派出所,人家一調查,很快就明白咋回事了。

  那小子先動手打人,算尋釁滋事,教育了一番之後,態度還挺囂張,結果拘留七天,再賠人家小護士五千塊錢。

  這是小護士沒訛他,否則一萬塊錢都擋不住。

  所以說在外面別動不動就裝逼,這一巴掌一腳五千塊,外加蹲七天笆籬子,這代價大不大?

  我是萬萬沒想到,收拾了那小子,轉頭就輪到我了。

  雖然我是見義勇為,但出手有點狠,那小子鼻樑都骨折了,鑑於我是為了救人,沒罰款,拘留三天。

  這特麼就有點操蛋了,憑啥我也被拘留啊?

  可人家說了,從道義上來講,我做的沒錯,但從法理上來說,我這也算傷害他人。

  一幫人給我求情都沒用,行政拘留書一下,跑都跑不了。

  就這樣,我堂堂一個出馬弟子,見義勇為的好市民,為了保護弱女子挺身而出和惡勢力作鬥爭的當代好青年,被無情的拘留了。

  三天時間倒是不久,我心想就當一種人生閱歷吧,反正很快就過去了,誰讓我手欠呢?

  其實,大家可別小看這拘留三天,對我來說其實沒多大影響,也不留案底,很快就過去了。

  但這算是牢獄之災,我在這蹲三天,就等於除災了。

  小護士都哭了,說都是因為她,連累了我,還跟派出所的說,能不能替我去拘留。

  這妹子倒是不錯,但代替拘留是不可能的,我安慰了她幾句,說這都沒啥,我以前經常進拘留所,家常便飯了。

  她有點驚著了,這才不多說什麼,跑出去給我買了一大堆吃的,又給我塞錢。

  錢我沒要,吃的留下了,因為我聽說過,拘留所裡的飯菜巨難吃。

  但我是沒想到,那一大堆吃的,進拘留所第二天就讓我分光了。

  當時正好是早飯時間,但大家可別以為在拘留所吃飯都是在食堂。

  沒錯,食堂是有的,但基本上吃飯都是在舍房。

  第一天早上,早飯一發下來,我就無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