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淞 作品

恐怖的女子公寓6

  女子公寓的殺人案。在被害人谷若星的身份明朗後。原是期待偵查能夠順利進行,然而。儘管被害人有三陪小姐的前科,卻仍調查不出她周圍的有關人物與事務。

  從被害人的交遊關係尋求兇嫌的線索是應有的慣例。

  但谷若星由於職業特殊,所以估計她的男女關係相當複雜,由於大部分隱藏著,故偵查遇到了挫折。

  這天的案情分析會決定從根本檢討問題,田春達組長征求各位偵查人員的意見,得到如下重點。

  (一)被害人在浴室受到突襲。但沒有發出聲音,由此可知被害人與加害人互相認識。

  位於上部的旋轉窗為了排除熱氣而開著,所以聲音大一點的話,朝著院子的窗口應該會聽見從這裡洩出的尖叫聲。

  根據刑警們的調查,當夜在距離稍微遠一些的地方有人站著說話。而且男子公寓這邊的二樓、三樓也都有窗子開著,所以浴室的叫聲應該會傳到這裡。既然沒有人聽見叫聲,故推測被害人是突然被勒住脖子無法發出叫聲。

  另外一點,浴室是在地下室的角落,洗澡時間過後,很少有人走近這裡。而且十點過後,管理員就離開鍋爐房,地下室成為無人地帶,這點也須包括在考慮條件之內。

  (二)女子公寓各房間的房客經過調查後,與被害人關係最密切的,仍然是賴妙香。其他房客幾乎都不認識被害人。但被害人遇害的時間,賴妙香有正確的不在場證明。她是與三名服裝學校教師在一家咖啡館見面,時間是從晚上九點到十一點二十分,不可能在散會後,於兇殺案發生時間前趕回女子公寓現場。

  (三)賴妙香的供述十分曖昧不清,可疑點相當多。

  但這些都推定為她與被害人是同性戀關係,極力避免其事實被揭露所致。事實上賴妙香確實很掛慮這些傳說,因此,她懷恨被認定為傳出此謠言的人——官明照。

  胡和靜在地下室樓梯遇見的包頭巾女人行蹤,至今仍未查出。她是兇手的可能性頗大,至少,她是重要的證人,目前仍在努力追蹤之中。

  (四)女子公寓的房客是否為包頭巾女子的可能性,也作過一番調查,多半的人在那個時間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單獨留在房內的人雖然不能提出有力的證明,但自動請求搜查房間,結果都沒有發現包頭巾女子的衣服,或被害人的東西。

  這些情況經過討論後,參加會議的一位刑警拿出調查賴妙香任職的服裝學校的報告。

  “據說,賴妙香的儲蓄相當豐富,她在同事之間以吝嗇而聞名。有的人說,她的存款起碼有一百萬元以上。可是,近來她常常說,不能按照計劃存錢。她的薪水,由於她是現任校長的第一屆畢業生。所以相當多。據說,實際月入大約三萬元,其它還有種種加班費,所以每月大約四、五萬元。如果傳說是真的,那就是從這些收入中儲蓄了一百萬元以上,那麼,生活費一定少之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