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餘三 作品

第266章 兩首歌都被選中了(求訂閱!!)

    她其實很想發一條微博,祝福一下陸凡,但考慮到之前發生的事情,還是放棄了這個打算。

    ……

    華興官方賬號發佈了這個消息之後,他們第一時間,就聯繫到了徐茜,商談合作的各種事項。

    雖說《我的夢》這首歌是以陸凡的名義參加活動,但雙方都心知肚明,如果林凱宏的歌被他們給選中,那麼這一次的代言人自然是林雨涵。

    其實各種代言細節,華興手機已經有工作人員和他們說好了,現在急等著選出一個結果就可以。

    因此很快就和徐茜說好,代言華興手機三年,每年的代言費是2000萬,三年之後,再選擇是否繼續續約。

    對於這些條件,徐茜方面都是可以接受,所有的條款都是當前代言合同裡都存在的,比如說如果代言人出現形象問題,華興方面可以選擇終止合約,並且向徐茜提出賠償。

    這並不是華興手機單獨加上去的條款,而是所有的品牌代言,都默認的一個條款。

    “徐女士,一個星期之後,這是我們華興手機選擇新代言人的典禮,同時將會有新品發佈,到時候你必須要來現場。”

    “好的,你把具體的時間發給我。”

    聯繫完徐茜之後,華興相關的工作人員又和陸凡打電話,告訴他《我的夢》《榮耀》同時入選華興手機宣傳曲,接下來將會有其他的工作人員和他商談版權的是事情。

    同時工作人員還邀請陸凡,七天之後,華興手機將會有新品發佈,到時候希望陸凡能夠到達現場,演唱這兩首歌。

    到目前為止,陸凡所有的音樂版權都在自己的手裡,幫別人寫的那些歌,他們有使用權,也可以拿去商演賺錢,但是如果沒有陸凡的允許,是不可以進行翻唱的。

    聽這個工作人員的意思,華興肯定要購買他這兩首歌的所有版權。

    陸凡笑了笑,心想我的第一次難道就這麼沒了嗎?

    ps:今天只有兩更了,這個月一共還了十五更給大家,還有九更暫時欠著,明天或者後天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