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餘三 作品

第170章 確定合同(第二更求訂閱)

    第二天一早,陸凡就聯繫徐晴,告訴他要把《成都》給錄製出來。

    因為凡海工作室和正明娛樂沒有任何關係,琪琪的事情陸凡就沒有告訴徐晴。

    到時候只要花幾百塊錢,依舊能夠在周啟明的錄音棚錄歌的。

    上次小娟的事情,他承擔了13萬的手術費,那個時候他沒有錢,所以是向徐晴借的。

    現在企鵝音樂的歌曲付費收入已經發下來了,扣掉所有的稅收,到時候有80多萬。

    之前的四首歌,是陸凡用自己的名義發佈的,所以那些歌的付費收入,公司並不能夠參與分成。

    後來的《祝你一路順風》《明天會更好》,接下來所有的收入,都是和正明娛樂分成的。

    陸凡和公司平分,但自己還得拿出一成來給徐晴。

    有的時候陸凡會想,簽約正明娛樂,這個決定總的來說還是很有利的。

    雖然他的手上有這麼多首歌,但如果背後沒有經紀公司運營的話,他成長起來也會變得慢很多。

    最起碼這次在蓉城,他就接不到那個拼盤演唱會了;上個月的微博事件,或許就得被那些水軍們給拉下水。

    公司在他身上做的宣傳,其實是很足的。

    所以這兩年在公司的幫助下,如果他能夠快速的崛起,賺的錢和公司對半分,那也沒什麼大不了。

    徐晴立刻安排好錄音棚那邊的事情,陸凡又撥通了琪琪的微信,讓她先去凡海娛樂工作室,大家在那裡碰面。

    先把合同確定下來,然後自己拿出詞曲,讓她暫時先熟悉一下,十點鐘的時候就去錄音棚錄歌。

    琪琪很高興,想不到陸凡這麼快就寫了歌出來,她連連點頭說道:“好的,陸哥,我現在就趕過去。我在外面,你和王哥吃什麼早點?”

    現在才七點鐘不到,按照上班族正常的作息時間,現在應該還在休息,想不到琪琪這麼早就起床了。

    “那好的,謝謝你了,你隨便幫我們帶點就行了。”

    陸凡又拉起王海,洗漱之後就趕到凡海娛樂工作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