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餘三 作品

第11章 合同條款(求推薦,求收藏)

    “好的,你到之前給我打個電話,我去接你。”

    一般的主播,只需要在網上註冊就可以了,但很明顯陸凡不一樣,要簽訂合同的那種。

    因為他現在已經屬於有人氣的主播了。

    兩人打了輛車,直接去了企鵝直播總部。

    快到的時候,提前給劉菲菲打了電話,一下車就看見一個年輕的女性站在門口。

    穿著職業裝,兩條大腿十分晃眼,一看見陸凡,直接走過來,露出了笑容:

    “陸先生,你好。先生,你好。我是徐總的助理,叫劉菲菲,你簽約的事宜,都由我來和你談。”

    “你好。”

    “你好。”

    劉菲菲請他們兩個進去,在會客室坐了下來。

    “陸先生,我先說一下合同的內容,如果你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我再向你解釋。”

    劉菲菲直接從文件夾裡拿出了一份文件,遞給陸凡。

    陸凡接過,慢慢看了下去。

    “合同的時間要五年?”

    其他的分成,推廣之類陸凡倒是覺得還不錯,只不過合約的時間太長了一些。

    而且合同上還註明了,如果陸凡有任何違規的地方,企鵝直播有權利封了他的直播間,在合約期間,陸凡不允許在別的平臺直播,要是違反條例,會賠償大筆的違約金。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嚴格的地方,整份合同企鵝直播佔據著主動權。

    陸凡唯一的好處就是可以得到更好的推廣,但處處要受到限制。

    王海聞言接過合同,看了下去,然後立刻搖頭道:“合同裡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而且時間太長了,我們不能籤。”

    有了巨星系統在身,陸凡如果簽了長約,對今後的發展肯定很不利,不管做什麼都和企鵝直播綁定了。

    他是要成為巨星的男人,而不是一個大主播,直播只是他目前的一種選擇而已。

    “如果合約期限是五年的話,那就算了吧。”

    “陸先生,五年期限看起來長,但如果你在我們官方的推廣之下,熱度起來了,還是很有利的。”

    以陸凡現在的熱度,其實只要企鵝直播稍微操作一下,就能夠起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