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神醫:雄霸上海灘 作品

第1107章 無法無天的偷盜者

  “有一次他跟一個罐頭廠簽訂代理出口合同,廠家要求他每年的代理銷售額不得低於50萬美元,但他也向廠家提出了要求,每年第一個季度給他供貨量的價值金額必須達到30萬,如果不能做到就算違約,要向他支付賠償金50萬美元!”

  “廠家不以為然,當即就跟斯蒂芬簽訂了合同,哪知道才過了兩個月,這家罐頭廠有些夜裡突然發生火災,燒燬了大部分廠房、機器設備和原材料!”

  “等到了第一個季度結束時,廠家沒有達成合同上的條件,斯蒂芬要求對方賠償50萬,廠家想要跟他協商,但他拒不理睬,並拿著合同把這家罐頭廠告上了法庭,法庭裁定罐頭廠違約,向斯蒂芬支付了50萬的違約金!”

  “後來有人懷疑那場火災有問題,可能是人為,還有人說火災很可能是斯蒂芬放火造成的,但是種種猜測和懷疑都沒有證據!”

  “斯蒂芬就是用這筆賠償金作為資本開始了他的發達之旅,根據我們的調查,這個人在進行商業活動時慣於利用當地法律漏洞,利用信息差,在與對方合作之前必定派人調查解對方,尋找對方的弱點而進行設套,很多公司、企業中了他的圈套,有苦難言!”

  “這個人無論是在生活中,還是在社會活動中都很低調,不喜歡出風頭,也很少在媒體上露面,從不接受記者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