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誰發瘋?

  “黃永琪還算是記著點從前我倆的情誼,”周正文說道,“可一聽我是跟周大志求情,就有些不好。”

  “咋?”張氏問道。

  “唉,”周正文嘆了一口氣,“主要是周大志他們運氣太不好了,王豔萍被送醫院的時候剛巧有個報紙的記者給看到了。”

  “她又是留下來的知青,這件事情今天的報紙已經被報道了。”周正文一邊說一邊將在報紙攤上買的報紙遞給張氏。

  可張氏也是個不識字的,周正文就指給她看,“就是這個。”

  “地方雖然不大,但到底是上了報紙的。”

  “現在很多人都在關注這件事情,昨天好幾個電話都打到黃永琪的辦公室了,什麼民政部啊縣委啊,讓把這件事情一定要處理好。”周正文說道。

  這話,周正文沒有騙張氏,確實是被登上報紙了,只不過不是恰巧有記者在,而是有人匿名給記者打電話講了這件事情。

  任何年代都一樣,有些事情不被爆出來那沒人管,可被報紙登出來了,那就不能坐視不管了。

  特別是現在,即便是在農村結婚的知青,也可以回城。

  報紙刊登出來引起各界的關注。

  張氏直接傻眼了。

  不就是兩口子打架嗎?怎麼報紙也登這個?

  可她也不想想,普通兩口子打架能把人打進醫院?

  “媽,我跟您說,這件事情您別管了,也管不了,您兒子還沒那麼大的本事。”周正文說道。

  “那可咋弄啊?”張氏一時之間沒有了注意。

  周婆子明顯是不可能會接受這個理由的。

  “除非答應和王豔萍離婚,”周正文說道,“只要王豔萍不追究不告了,周大志就能被放出來。”

  畢竟,只要苦主都不告了,那肯定人就放出來了。

  張氏,“罷了,我去找她說說。”

  但周婆子怎麼可能答應?

  她好不容易給兒子找了這麼一個配得上她兒子的媳婦,讓他們離婚?

  頭婚的周大志找媳婦都難,更別說是離過婚的了。

  “離婚?沒門。”周婆子果然很生氣,對著張氏就是一通的罵,“我看你就沒安好心,別以為我不知道,王豔萍已經被你兒子接到養雞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