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啦啦下雨 作品

第一千四百五十五章 照應

    以養馬島為例,養馬島佔地面積10平方公里,按照每平方公里1-1.5億元的開發成本,全部開發費用需要10-15億元人民幣。

    市裡將養馬島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開發公司,比如每平米10塊錢,土地出讓金就是1個億,這是沐城市政府純賺的。

    開發公司按照規劃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完成開發後,島上的土地一部分可以留下來自用,比如建酒店、別墅,也可以轉讓給別的公司進行開發。

    轉讓有轉讓費,轉讓費和開發成本之間有差額,這個差額叫做土地增值收益。

    土地增值收益大頭歸開發公司,剩下的歸土地所有者沐城市政府。

    這還不算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等交易過程中的各種稅費。

    除了上述直接收益,沐城市政府還能得到更多的間接收益。

    比如,成片開發區投產後穩定的稅收,解決了當地的就業問題,擴大了內需,相鄰土地價值增值,吸引其他企業入駐、遊客數量增加等等。

    過去,在很多人眼裡,外商投資成片開發,似乎僅是為了獲得土地出讓收益,但這種觀點顯然是非常狹隘的。

    成片開發的主要目的不在於賣地能賣多少錢,有的眼光長遠的城市,甚至通過各種隱晦的途徑“白送”土地,就是為了更好地吸引資本開發經營土地,以加強公用設施建設,儘快完善投資環境,引進外商投資先進金屬企業和出口產品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

    想想看,一塊不毛之地,經過外商地投資成片開發,在十幾年、二十幾年後,變成了一座現代化工業城市,難道不比賣地那點錢更有意思?

    何況,城市開發不僅能帶來經濟效益,還有不可估量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所以,徐英的算盤打的叮噹響,市裡什麼都不用幹,只需要坐享其成就行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賠錢的買賣是沒人乾的,如果無利可圖,成片開發模式怎麼可能在內地大行其道呢?

    今天雖然只是走馬觀花地在島上轉了一圈,但以傅松的經驗,在不破壞養馬島生態環境的大前提下,整個養馬島至少能整理出三分之一的建設用地。

    按照土地面積10平方公里計算,也就是將近5000畝的建設用地。

    以每平方公里最高1.5億元人民幣的開發標準計算,養馬島開發需要15億人民幣,核算下來每畝建設用地的做地成本只有30萬元!

    30萬元每畝的地價,是什麼概念?

    如果在這上面建商品房,以1.5的容積率算,樓面價只有300塊錢,如果建2.0容積率的小高層,樓面價甚至只有200塊錢出頭,絕對的白菜價!

    當然,整理出來的建設用地不可能都用來建商品房,郭賀年需要一塊依山傍水的土地來建香格里拉酒店,劉鑾雄需要幾塊地來建高檔別墅、會所、高爾夫球場、

    市裡的規(面)劃(子)也要滿足,比如賽馬場、馬術俱樂部、體育場、海水浴場、自然生態公園、港口等等,說不定最後還得再建個高標準籃球館。

    傅松的需求也要滿足,除了答應傅聲遠的射擊場外,他還想在這裡建一座幽靜的私人大別墅。

    再加上一些雜七雜八的配套設施,5000畝建設用地估計還能剩下一半可以用於轉讓。

    轉讓價格不需要多,每畝100萬,這就是25個億,不僅可以收回開發成本,而且還有10億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去給市裡兩三個億,還能剩下七八億元。

    即便後續的開發仍需要投入,但有這七八億元打底,風險明顯要小很多。

    當然,前面說的這些都必須有個前提,那就是得有接盤俠,如果那些地皮賣不出去,就只能砸在手裡。

    至於有沒有人願意接盤,傅松對此並不怎麼擔心。

    一個項目不是三兩年就能開發好的,像養馬島這種成片開發的項目,最快最快也得七八年時間,十年正常,十五年也不算長,對於開發商而言,二十年以上最好。

    七八年後,也就是2000年左右,是房地產市場化改革後的第一輪牛市,再往後雖然屢屢出臺調控政策,但調控來調控去,地價房價該瘋漲還是瘋漲。

    拖得越久,獲利越大,而且這種捂地方式跟李黃瓜捂地還不一樣,不僅合法合規,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