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合 作品
第103章 放行
平民出遠門不是說走就走的事情,不僅要隨身帶著戶籍,還有過關渡津的過所牒,城守官吏才會予以放行。
前幾日沈銀霄已經向官府呈牒申請過所,向官府述明自己要去向何處,為何而去,家住哪裡,姓甚名誰,年齡幾何等。
又花了五兩銀子請了牙行的牙人做保人,昨日衙門那邊總算是有了回話,戶曹勘察完畢,總算是將過所牒判了下來。
來給她送過所牒的小吏敲門時,沈銀霄不動聲色地接過包裹,內裡已經嚇出一身冷汗,魏承說留下邱小云看護自己,也不知道這個看護裡面包不包括監視。
好在他似乎沒有太在意小吏送來的是什麼東西,只是看了一眼來送東西的人的穿著,見沒有異樣,就轉過了身。
她將包裹收進袖子裡,抓了一把乾果送給小吏,道了聲辛苦。
這才走進房裡,將寫好的給魏承的信,連帶著信封裡的琉璃串,交到了邱小云手裡。
“麻煩邱大哥儘快將這封信送給將軍。”
望著他匆匆離開的背影,她手裡的兩份過所牒隱隱發燙。
一份是以她的名義申請的去往幷州探親拜年的過所牒,一份是以阿朵的名義申請的去往冀州的過所牒。
“我走了之後,過兩日你就去有司登記入冊,掛失戶籍。”她站在門口最後望了一眼院子,沒什麼東西可帶走的了,望向身邊的阿朵,“官府問你戶籍如何不見得,你就說不知道,若是對你問起我的事情,你就一概說不知道,反正你確實不知道。”
“嗯,娘子放心。”阿朵點頭,“以後娘子安定下來,記得給我來信,我過去找你們。”
她其實不太想阿朵來找自己,畢竟牽扯到過去,若是被魏承發現,只怕麻煩,她其實看起來好像很善良,其實心裡,冷漠得很,收留阿朵這麼久,說走就走,她也只是惋惜了一會。
也許,這也是為什麼魏承要將她留在自己身邊的原因之一。
他們骨子裡,竟是差不多的冷漠。
知道自己走了之後大抵不會再聯繫阿朵,她還是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