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南嶽 作品

第144章 討債(二)

    許一山要想找黃大嶺要債,手上就必須得有證據。

    他電話通知黃大勇,讓他去黃大春家裡將法院的裁決書複印一份過來。

    黃大勇聞言照辦了,在將複印件交給許一山的時候,黃大勇拍著胸脯道:“許鎮長,你若是幫大春討回了錢,我保證,我們洪山村的集資款一分不少交到你手上來。”

    拿了裁決書,許一山直接將電話打到了黃大嶺的手機上。

    黃大嶺對許一山的來電非常意外,他在電話裡笑眯眯問許一山,“小許鎮長,有何貴幹?”

    許一山冷冷道:“黃老闆,我想單獨與你坐坐。”

    黃大嶺高興道:“好啊,你說,什麼時候,什麼地方?”

    許一山回他道:“你定。”

    黃大嶺說了一個地方,不在茅山縣城,也不在洪山鎮,而是在衡嶽市內。

    許一山二話沒說,拿了裁決書就往市裡趕。

    坐在車上,他突然發現了一個奇怪的問題。黃大嶺、黃大勇、黃大春。他們三個都姓黃,而且中間一個字都相同,難道.......。

    疑團很快解開,在見到黃大嶺之後,黃大嶺第一句話就說:“我哪本家兄弟找到你頭上來了?”

    他們是本家兄弟?許一山頓時有些凌亂了。

    他萬萬沒想到,書記黃山老家居然就在洪山村。

    黃山年輕時,是洪山公社的一個通訊員。所謂通訊員,其實就相當於現在的打雜人員。

    洪山鎮的前身是洪山公社,公社書記某天發現了黃山,覺得這小孩兒乖巧機靈,於是便安排他來公社做些跑跑腿的活。

    黃山頭腦靈活,又喜歡舞文弄墨,常常寫些稿子往外寄。

    那時候的人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即便是公社書記,也是大老粗出身。黃山頓時成了大家眼裡的秀才。

    某天,縣廣播裡播了一篇通訊,大意是讚頌洪山公社幹群一心治理洪河的先進事蹟。通訊播出去之後,公社書記很快得到了提拔。

    事後得知,這篇通訊就是黃山寫的,但他沒用自己的名義發表,而是借了縣廣播局的一名記者名義發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