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通 作品

第十七章 林海血原

    天還沒亮,幾個印第安人來到森林邊緣,留下一個人看護馬匹,其餘人就進入森林,一路不停用刀子在經過的樹上做標記。

    太陽昇起後,他們發現一條林間彎彎曲曲的小道,這裡應該前兩天有人經過,留下了腳印和馬蹄印,在積雪的路面上很明顯。對視一眼,一個人回頭向來的方向原路返回。另幾個辨別方向後,順路一直向前。

    大約走了十公里後,這幾人看見前方有炊煙,不由興奮起來。果然,那個遍地是酒的白人小鎮是存在的。

    又有一個轉身離去。

    他們並不知道,他們早就被發現了。

    遊牧生活的印第安人,在森林裡的經驗太少。

    一些鳥類會偶爾飛起,但是,總在同一個方向就有問題了。

    無論是教堂,還是克魯格家的樓頂,都有人24小時拿著望遠鏡瞭望。

    印第安人來到森林邊緣,隱蔽觀察時,同樣第一時間被瞭望者發現。

    這就是科技的差距了。

    印第安人眼神再好,也看不見2公里外隱藏的瞭望手。

    森林邊緣到河邊有一片空地,樹木稀少,應該是砍伐過的地帶,留下無數樹根樁,然後是一條河,河上有一座寬大的木製橋樑,足以奔馬。河對岸是一片農田,最後是一道高牆,設有大門,但大門洞開,無人防守,並排走兩輛馬車都沒有問題。

    如果在這裡騎馬衝鋒,最多3~5分鐘就能衝進小鎮。馬的衝刺速度在40公里~60公里左右。足夠了。

    而5分鐘最多隻夠敲響警鐘,但那時已經遲了。沒有集結的白人,是無法對抗成群印第安騎兵的。最後只能各自逃命。

    為了穩妥,偵查的印第安人還是觀察了河水深度。找到了幾處水淺的地段。

    這幾個印第安人很快就退走了。

    20分鐘後,幾個獵人悄悄的摸進了森林。

    在森林裡做標記,是獵人的看家本領。找到別人的標記,在冬天裡則更加容易。

    半夜,有獵人彙報說,印第安人傾巢出動了,正在向森林進發。

    所有民兵都被叫醒。沒有人說話,按照前兩天的任務分配,帶上各種裝備出發了。

    喬治並沒有讓所有人去伏擊,他安排了500人騎馬去了上游再穿過森林。

    實際上,戰鬥是在森林中央那個小路上打響的。

    喬治認為,小路會縮短印第安人的行進隊伍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