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口鳥 作品

第三章 2010,寫小說的黃金時代

    2010年7月。

    周煜文高考剛結束,今年十八歲,手裡拿著老媽剛給的兩百塊錢,心裡有些感慨想不到自己這輩子還有花老媽錢的時候。

    周煜文自小父母離異,他隨母親長大,生活雖然清貧了一些,但也不至於一貧如洗,母親是事業單位的會計,五險一金應有盡有,過年的時候米麵油鹽也從來沒有缺過。

    只不過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生活壓力還是有的,所以自周煜文小的時候開始,母親手裡一有錢,就到處買房子,沒錢買新房子,就去買那些破爛的二手房,手裡錢不夠就問別人借一點。

    零幾年的房子不值錢,小縣城的房子更是幾萬塊錢一套。

    周母借遍親戚朋友,勉強給家裡買了五套房子。

    後來房子陸續拆遷,還完錢,周母身上還略有剩餘,手裡大概還有三套房。

    這三套房,周母和周煜文說,再拆就不要賠償了,一賠一的賠房子,等周煜文結婚用。

    其實周母這一輩子養大周煜文是真的不容易,周煜文那便宜父親,自周煜文沒出生就不見了身影,長這麼大,周煜文連其叫什麼都不知道。

    he~tui!

    渣男!

    上輩子周煜文大學基本沒讓母親操過心,大一的時候在網上寫小說賺了點錢,大二的時候還賣出了十幾萬塊的版權費。

    這個時候母親過來建議,把老家的一套房子賣了,給你添點錢,在金陵城買一套。

    周煜文卻說,買啥房子啊,家裡有房子就夠了,有這十幾萬還是買輛車來的舒服。

    於是大二週煜文買了一輛二手破奧迪。

    後續光是維修費用都夠買一輛新車了,靠著寫小說,周煜文大學賺了好多錢。

    結果畢業以後,想著該買房子了。

    好傢伙,賺的錢還不夠首付。

    後來老家房子拆了,才勉強能在金陵買套房子。

    人生第一次後悔,不是因為蘇淺淺。

    還是因為沒買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