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陪審員孫達雱 作品

第 6 節 偽裝「老實人」:淫穢書刊引發的罪惡




    本以為歹徒會再次作案,沒想到他沉寂了整整三年。



    他之所以幾年間沒有作案,是因為在這期間娶妻生子了。



    剛開始,他和妻子的關係還不錯,有了穩定的家庭後,他腦海中那些邪惡的慾望減少了,但是隨著過日子裡的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越來越多,他和妻子之間的矛盾驟然增加,隨之而來的是,他發現自己那方面的能力出問題了!關鍵時候有障礙了!



    但是妻子並沒有埋怨他,可他的情緒愈來愈狂躁,他認為妻子每次和他吵架的根源都是他不行了!瞧不起他了!



    直到 2003 年的 10 月 20 日,罪惡又開始了。



    那天是個星期一,一大早,他和妻子又大吵一架,氣憤無比。班也不上了,揣著一把錘子,摔門出去。



    他先是找了個酒館獨自喝悶酒,緊接著,憤怒、酒精的刺激,與他心中一直剋制不住的慾望,使他再一次的要爆發,他決定,他要再動手!再去體會一把「那種」快感,才能平復心中的慾火。



    於是,他開始在街上溜達,尋找獵物。



    走到裕華區一所高校門口,他看到三三兩兩一起結伴出行的女大學生。



    他思索了片刻,光天化日之下沒法動手,也許女生宿舍裡會有機會。



    早年的大學並沒有嚴格的出入證管理,他很輕易地就進了學校,尾隨女學生找到了女生宿舍的位置。



    他繞到了一幢宿舍樓偏僻的東側,徘徊了半天,確定沒有人來往,就沿著牆上的排水管道和窗沿開始熟練地向樓上爬去!



    為什麼他的身手能如此矯健?我們會在後面提到。



    爬了一層又一層,可能是學生們都去上課了,宿舍裡都沒人。



    直到他爬到了四樓,402 宿舍裡有一名女生正在熟睡!而宿舍的窗戶恰好打開了一條縫。



    機會來了,推開窗戶跳進了屋內,捏手捏腳的靠近了那名女生,舉起錘子,向那名酣睡中的女生砸去,頓時,那個女生的頭部就被砸爛了,在睡夢中被殺死。



    噴濺的血跡、血肉模糊的場景,讓他絲毫不受影響,甚至激發出更多的興奮,他小心翼翼地遮蓋好血跡,避免蹭到自己的衣服上,在刺鼻的血腥中完成了獸慾的發洩!



    這一次完事之後,他著急逃走,沒來得及切割被害人的屍體,迅速離開了現場。



    被害女大學生的同寢室同學回來後,發現了慘案,隨即報警。



    大學校園裡發生如此重大命案,一時間鬧得沸沸揚揚。警方對此案高度重視,認為是熟人所為,對校內及校外周邊的常住人口都進行了仔細的排查,但是絲毫沒有收穫。



    時隔三年,人們都懷疑,是不是那個變態惡魔又回來了?



    殺人後的第二天,他依舊正常的去上班,和同事們談笑風生,彷彿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



    但是他與他老婆之間的矛盾逐漸升級,兩口子之間從拌嘴升級到動手,他甚至有一次當著單位同事的面把他老婆給狠狠地打了!



    也正是因此,有些關係比較好的同事開始疏遠他,覺得這個平時見人就微笑的小個子,是個笑裡藏刀的人。



    在單位裡,他表現得與世無爭,就算是同事之間鬧矛盾了,他都是上去勸架拉架的那個人,像個和事佬般說,「算了,算了,都是同事。」



    只是得知他經常打老婆、在家罵老孃後,同事們覺得他不是看起來那麼善良的人。



    而他老婆做夢都想不到,朝夕相處的枕邊人是個雙手沾滿鮮血的變態,自家冰箱冷藏櫃的深處,竟然有人體器官;每天睡覺的床底下,竟然藏有女人發黴了的內褲。



    因為截止到小慧慧被害死的 2006 年 7 月,他又多次作案,甚至是在臘月二十八家家戶戶在準備過年時,還上街犯罪。他會不斷的把「紀念品」帶回家收藏。



    這期間他還殺死了一名在美容美髮廳獨自接客的小姐,當時他用捆綁的方式與對方發生交易,在對方不願意與他發生第二次性行為時,他怒火中燒,勒死了那名小姐,並且照舊掏出隨身帶的刀子,割掉對方的性器官,還將被害人的內褲、白金戒指帶走了。



    還有一名十幾歲的女孩,是在下午五點半放學回家的路上被他誘騙至一個廢棄屋內,頭部遭到了磚塊的猛烈擊打而死,也是被割掉了部分器官。



    還有兩起案子,他在實施暴力舉動後,遭到了被害人的反抗,他沒來得及殺人就逃走了。



    為什麼他屢次作案卻一直沒有被抓住?



    一、極其狡猾、具有很強的犯罪能力與反偵察能力



    他曾經當過兵,作案時沉著冷靜,能快速殺死被害人,不留活口。



    也正是這一點,能說明為什麼他有很好的攀爬能力,能徒手爬到四樓了。



    他每次都是在深夜裡四下無人或是偵查好環境沒有異樣後,隱蔽性作案。



    每次作案不在家門口動手,而是跨區域作案,在常住人口超過 900 萬的石家莊,很難被找到。



    二、有很強的應變能力和欺騙性



    他在 2004 年夏天尾隨一名姑娘至地下室,用錘子猛擊對方頭部時,出了岔子,沒有當場把人殺死。



    當被害人尖叫求救時,他跑了出去,途中遇到了那姑娘的家屬,他還大喊:「你家女兒在地下室被人打了,趕快追啊!」



    當時在昏暗的環境裡,那名被害人和家屬根本沒看清他的長相。



    直到 2006 年的 7 月,他的膽子愈發大了起來,之前的數次作案均屬成功,讓他變得更加肆無忌憚了,再一次不能控制自己,也不在乎是不是在家門口作案了,他把魔爪伸向了同事的女兒。



    22 日的凌晨,他鑽進了老賀家所在的筒子樓,先是在水房裡順走一件別人正在晾乾的天藍色上衣,然後找到慧慧的房間,翻窗爬進了進去,用那件衣服死死勒住了慧慧的脖子,又用手捂住其口鼻



    待將人殺死後,用工具姦屍,並順走了慧慧的上衣和內褲。



    就在慧慧死後的第二天,單位領導以為他和老賀關係很好,還派他去慰問。



    期間他數次落淚,痛不欲生地罵那個兇手殘忍至極,把他知道得最髒的話全用上了。



    面對來採訪的記者,他紅著眼睛給人家看孩子之前的照片



    在慧慧出事的第三天,警方的調查越來越細,並做出了可能是熟人作案的推斷。



    當天下午,老賀和兩名同事討論是否是熟人作案時,小劉顯得頗有主意,一會兒說可能是熟人作案,但一會兒又說是應該是流竄犯乾的。



    老賀忽然盯著小劉說,「如果是熟人作案,那你也是懷疑對象!」



    因為老賀早就看小劉不舒服,疏遠他了。



    老賀曾經親眼看見過平時樂呵呵的小劉當眾打老婆,那樣子像頭沒有人性的野獸,要把人給活活打死。



    老賀覺得小劉和藹的表象下暗藏陰鬱,不能深交,要不是單位派他來的,早就讓他走了。



    只是老賀說完那句話後,小劉整身子抖了一下,夾在胳膊下的皮包也險些掉了下來。



    沒一會兒,小劉就以明天要上班為由,表示不再陪老賀,回家了。



    沒想到第二天,就傳來了警方將小劉抓走的消息。



    沒錯,你已經早就猜到了,那個殺死慧慧、惡貫滿盈的禽獸,就是與老賀朝夕相處的同事小劉!本名叫劉健。



    被捕後,他很快就交代了殺害慧慧的犯罪事實,然而,辦案的警察並未因此停止審訊。